根据规定什么是职务违法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9:03:01 337 人看过

一、根据规定什么是职务违法犯罪?

职务犯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类:

1、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2、渎职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

二、职务犯罪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有哪些?

(一)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职务违法犯罪的犯罪主体比较特殊,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犯罪,被人民法院定罪量刑以后所在单位必须依法开除公职且终身不能再考取国家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犯罪的,也会被企业开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3日 1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根据规定违法行为包括犯罪吗?
    一、根据规定违法行为包括犯罪吗?1、违法行为包括犯罪,并非只要实施了违法行为就一定会被认定为犯罪了。违法行为不一定属于犯罪行为。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犯罪行为属于依照法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可能不会招致任何处罚,而犯罪行为必然遭受刑罚处罚。2、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1)社会危害性不同。一般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犯罪行为较小,而犯罪行为则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侵犯的法律性质不同。一般违法行为侵犯的是民事和行政法律规范,而犯罪行为则直接侵犯了《刑法》的规定。(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应受民事或行政制裁,而犯罪行为则应受刑事处罚。二、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1、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所谓严重社会危害性,即是指行为
    2024-02-01
    73人看过
  • 职务犯罪职务违法怎么定罪
    职务犯罪的定罪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罪名中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定罪,即需要具体罪名中的客观行为、客体、主观、主体四大构成要件。一、我国刑法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国《刑法》中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1、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二、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以上的罪名,但由于只有一个行为,所以只能定一个罪的情况。这是由法律逻辑推理方法——三段论所造成的情形。其构成要件有:1、客观上只有一个危险行为;2、犯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最后想象竞合犯的处理是选择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进行定罪量刑。因为只有一个犯罪行为,所以只能定一个罪名,否则会加重
    2023-06-20
    271人看过
  • 根据规定卖黑彩犯什么罪
    非法经营罪。处罚如下: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非法经营罪客观表现形式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有以下
    2023-03-01
    156人看过
  • 根据规定犯罪地包括什么?
    一、根据规定犯罪地包括什么?1、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实施地、犯罪结果地和销赃地等。从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还可分为主要犯罪地和一般犯罪地。主要犯罪地,指被告人所犯数罪中最严重的犯罪发生地,或者是一个犯罪活动中最主要的犯罪场所。2、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地对于确定刑事案件的地区管辖具有重要意义。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表明,在确定地区管辖的管辖法院时,首先考虑的应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3、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的原因如下:(1)犯罪地是犯罪证据最多的地方,由犯罪地人民法院审理,便于人民法院就地调查、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处理案件;(2)犯罪地往往是被害人、证人等所在地,便于人民法院就近传唤和通知他们参加诉讼,也便于这些人参与诉讼活动;(3)犯罪地群众最关心本地发生的案件的处理,由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便于当
    2024-01-29
    473人看过
  • 根据规定国家人员职务侵占罪叫什么?
    国家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2023-03-15
    288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类过失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经济类过失犯罪的规定是经济犯罪一般是属于故意犯罪,是存在主观是的故意犯罪行为,如诈骗罪、非法经济罪、走私罪等。过失的种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而非任何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在已经预见危害结果的同时还实施该行为,是因为行为人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相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但所凭借的主客观条件并非真实可靠:过高估计自己的主观能力、不当地估计了现实存在的客观条件对避免危害结果的作用或者误以为结果发生的
    2023-03-27
    377人看过
  • 根据规定渎职罪包含哪些犯罪?
    一、根据规定渎职罪包含哪些犯罪?渎职罪包含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滥用职权罪等。1、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2、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3、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
    2024-01-26
    255人看过
  • 根据规定触犯了刑法就是犯罪吗
    一、根据规定触犯了《刑法》就是犯罪吗?不一定是犯罪,例如触犯了《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分析。《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怎么确定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三、涉嫌刑事
    2024-01-29
    467人看过
  • 根据规定法人犯罪抓谁?
    一、根据规定法人犯罪抓谁?1、法人犯罪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被抓。《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1)公司。公司是一种特殊组织形式的企业,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运作组织方式。根据我国公司法律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企业。根据我国企业法律规定,企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定批准设立或者注册登记程序,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这里的企业是指公司以外的企业。(3)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批准设立的行使各种社会职能的组织。我国的事业单位种类很多,按照职能可以分为:教学科研文化事业单位等等;按照所有制可以分为:国家事业单位、集体事业单位、私营事业单位和在我国依法设立的外资事业单位。(4)机
    2024-01-14
    324人看过
  • 根据规定刑法83条是什么罪?
    一、根据规定刑法83条是什么罪?1、《刑法》83条不是对刑事罪名的罪名,而是对假释考验期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2、可以假释的条件为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事处罚为无期徒刑、刑罚已经执行超过了十三年等。(1)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3)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二、假释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1、假释
    2023-04-20
    470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过失犯罪要开除公职?
    1、根据法律规定过失犯罪要开除公职,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的规定,及第四条““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期满释放收回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拘役期满释放后,
    2023-06-29
    410人看过
  • 根据职务犯罪案例,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我们社会生活的安定得益于各种法律规范的顺利实施,国际机关有监督各项规范落实的义务,而国家机关的权利是由人民所赋予的,国家机关的职员应当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国家机关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犯罪的现象。根据职务犯罪案例,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一、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二、根据职务犯罪案例,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二是渎职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
    2024-02-09
    97人看过
  • 根据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判刑标准具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判刑标准需要根据侵占数额确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涉嫌职务侵占罪法院量刑原则有哪些?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综合
    2023-06-22
    340人看过
  • 根据规定欠债砸店犯什么罪
    属于寻衅滋罪。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是寻衅滋事的认定:(一)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二)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三)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
    2023-02-19
    16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务犯罪共犯根据刑法规定怎么认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09
      法律咨询解答 1、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1)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 (2)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 2、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单位人员职务犯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1)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位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 (2)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位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职务犯罪怎么减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5
      职务犯罪可以减刑,但能否得到减刑,关健要看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
    •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的根据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4
      1、首先要求行为人的主观是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其次,要求行为人在客观上确实是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然后,对犯罪中止要求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若是在犯罪过程之外实施的话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4、最后,犯罪中止一定是有效的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的避免了损害结果的发生。
    • 拘役犯罪根据什么法律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9
      拘役指的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累犯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 过失犯罪的根据规定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 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二百三十三亲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处罚上,因为过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