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基本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1:02:52 438 人看过

★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概念★

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从表面上看似乎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从实际上看并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的条件,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例如,正当防卫行为,客观上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其行为表面上符合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实际上也不符合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不仅不成立犯罪,而且是法律所鼓励的行为。

从客观上看,排除犯罪的事由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没有社会危害性。说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是就一般意义而言,而不是犯罪的危害结果,相反是《刑法》允许这种造成的结果;说行为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是从纯客观角度比较而言,而不是确实符合犯罪的客观要件,相反是《刑法》允许实施的行为。

从主观上看,排除犯罪的事由,在日常生活意义上也确实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但这种故意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与过失。相反,在许多情况下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免受侵害或者威胁。所以,行为人主观上根本没有罪过,不能认为正当防卫等行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与过失。

★排除犯罪的事由的分类★

对于排除犯罪的事由,可以从理论上进行不同的分类,如以刑法有无明文规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的排除犯罪的事由与非法定(超法规)的排除犯罪的事由。刑法明文规定了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两种排除犯罪的事由,但从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事实上还存在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如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自救行为、自损行为、义务冲突,等等。研究排除犯罪的事由的具体种类,不仅要说明这些行为本身在具备一定条件下不成立犯罪,还要特别注意研究排除犯罪的事由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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