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不到位热浪喷出酿群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21:59 69 人看过

【简述】2003年9月6日,某电厂由于人员违章操作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的群伤事故。

【事故经过】2003年9月6日8时左右,某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发现1号炉乙侧捞渣机电机销子断裂,随即通知检修人员来厂处理,检修人员来厂后将该捞渣机销子更换,重新启用捞渣后销子又断,分析捞渣机内可能有杂物,遂用消防水将捞渣机内渣水冲尽,发现内有一块铁板(150某70某6mm)卡住螺旋捞渣机,将该铁板取出后恢复捞渣机正常运行。打开炉底弧门时,运行人员检查发现,灰斗内积灰下灰不畅,有搭桥现象,需检修人员处理。14时45分检修人员重新办理工作票,经许可后进入现场工作,先用长铁棍(6-7米)通过灰斗南面人孔门(标高约3米)进行捣灰作业。上部积灰清完后,又开启炉底捞渣机人孔门(西侧)对捞渣机内的积灰进行清理,15时左右,捞渣机内灰渣基本清除,形成正常负压。检修人员认为清灰工作已经结束,为了防止锅炉正常燃烧受到影响,检修人员即去关闭炉底捞渣机人孔门,准备恢复锅炉正常运行。就在关门的一瞬间,突然,灰斗上部积灰大量下落、外溢,将正在炉底捞渣机处关闭人孔门的赵某、杨某、解某和正在4.5米层看火孔处监视的任某四人烫伤。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事故原因】

1.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检修人员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214条:放灰时,除灰设备和排灰沟附近应无人工作或逗留之规定,在关闭炉底捞渣机人孔门前,应先将炉底弧门关闭。而此次操作未将炉底弧门关闭,就直接去关捞渣机人孔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检修人员对清灰作业的危害性估计不足,自我防范意识不强,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

【防范措施】

检修人员放灰时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214条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

违章接电源触电把命丧

【简述】1999年8月15日15时30分,某厂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建筑安装公司1999年8月15日在承包的地下排水工程施工中,因人员违章作业发生一起人员触电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8月15日15时30分,某厂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建筑安装公司承包地下排水工程,在地坑深度5.8米作业过程中,因地下水上涨,必须要用抽水泵将坑内水抽净。16时50分左右唐某取来小型抽水泵,即与另一名在场的电工贲某开始进行电源接线工作。贲某在地坑上面,唐某在地坑内接电线,唐某在地坑内喊贲某投电源试转,贲某确认后就登上工具箱上部投电源,先投熔断器,又投开关把手,贲某从工具箱上面下到地面时,听到地坑内有人喊有人触电了,贲某这时又立刻登上工具箱拉开电源开关,这时唐某已仰卧在地坑内。在场同志立即将其从坑内救出地面,汽机分公司王某对唐某进行不间断人工呼吸,并立即送往珲春市医院抢救,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17时45分死亡。

【事故原因】

此次人身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唐某(死者)在作业中图省事,怕麻烦,擅自违章蛮干造成的。唐某在作业中,电源进口引线三相均未固定,用左手持电缆三相线头搭接在空气开关进口引线螺丝上(电源侧)进行抽水泵的试转工作,在用右手向左手方向投空气开关时因用力过猛,电源线一相碰在左手大拇指上触电,触电后抽手时,将电源线(三相)抱在身体心脏处导致触电死亡。

【防范措施】

在潮湿环境下进行电气作业,必须按安规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必须装设漏电保安器,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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