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股实债因担保而无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9:51:20 175 人看过

明股实债不因被认定为让与担保而无效

在司法实务中,明股实债中的股权转让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是对债权的一种担保方式,即让与担保。在没有其他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在司法实务中普遍认可其效力。

债务人与债权人以股权转让方式为债权实现担保的,属于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特殊担保类型,其能够弥补典型担保和其他非典型担保方式之缺陷,为股权质押方式之有益补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明为股权转让实为股权让与担保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债的保全术语解释

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法律制度,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称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

债本以相对性为原则,而债的保全涉及第三人,其效力属于债的对外效力。法律设置债的保全制度的原因在于,债权需要债务的适当履行才能实现,债务的履行多体现为从债务人的总财产中分离出一定的财产给债权人。因此,债务人的总财产即责任财产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情况。由于责任财产不仅为某一债权的一般担保,而且是债务人的债权实现情况。由于责任财产不仅为某一债权的一般担保,而且是债务人的全部债权人债权的共同担保,因此,责任财产的减少往往危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为防止责任财产的减少危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固然可以通过担保制度达到目的,但担保制度亦有其弱点,例如,抵押等的设立需要当事人办理登记手续,留置权则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保证等既需要保证人等的同意,又难逃责任财产减少危及债权实现的命运。有鉴于此,法律在担保制度和民事责任之外,设置了债的保全制度。其中的代位权系为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设,撤销权系为恢复债务人的财产而立。它们对债权实现起着积极的保障作用,能放债权不能实现于未然。

二、股权质押是否影响并购重组

不会的,关于股权质押,是不影响重组。

投资者进行股权质押只是为了获得贷款,与重组无关。一旦重组方案通过,即便解除股权质押,也不会影响企业股权的重组事宜。

此外,股权重组的基本形式,分为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1、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2、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0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一、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因“显失公平”而无效显失公平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可以撤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二、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股东还能转让吗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的,则股东就不能转让股权。因为法律规定,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股东转让股权的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中是可以对股权转让设置限制条件甚至是禁止转让股权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
    2024-01-03
    119人看过
  • 担保无效,担保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吗
    担保无效担保人可不可以起诉债权人在担保无效的情况下,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的责任,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而造成损失的,保证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和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2024-04-09
    78人看过
  • 担保人如何避免因债务人逃跑而承担责任
    一、担保人如何避免因债务人逃跑而承担责任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不能逃避责任,当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去借款的时候,担保人就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担保的方式是保证,其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借条上担保人的责任怎么写民法典规定,借条是担保人的责任由出借人和担保人协商确定,一般是写担保人担保的范围,如主债权、债务利息、违约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4-01-02
    97人看过
  • 因抵押押金而买卖合同无效吗
    抵押签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该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应当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一、父母退休了房子能不能抵押贷款父母退休了,房子能抵押贷款。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退休人员全款买下的房子可以抵押给银行贷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抵押合同权的实现流程是什么实现房地产抵押的程序如下: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全部债务;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房地产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协议;3、不能签订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4、胜诉的,可以优先考虑房地产拍卖所得价款。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
    2023-06-24
    146人看过
  • 因合同无效而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因合同无效而解除合同可以吗合同效力可以分为合同有效、合同无效、效力待定。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也就是说,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不是通过解除的方式。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一旦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无效合同的种类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相互约束,如果合同被宣布无效就会使合同双方的目的落空,因此我国有关法律对于无效合
    2023-06-05
    102人看过
  • 什么是明股实债
    法律综合知识
    “明股实债”,理论界也称为:阶段性股权让渡,这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实践中产生的概念。它是指资金以股权投资模式(增资或转让)进入目标公司,但附带回购条款,约定一定期限后,目标公司关联方或股东回购上述股权。《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2022-02-11
    320人看过
  • 仲裁条款因公司注销而无效吗
    一、仲裁条款因公司注销而无效吗1、公司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就消失,法人资格消失后,公司签订的合同就会失效,所以仲裁条款也无效的,但如果公司因合并、分立而注销的,合同由合并后企业继承,仲裁条款仍然有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二、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2、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3-06-16
    102人看过
  • 对担保人而言转让债权有何效力
    若债权人未能事先知会保证人关于债权转让之事宜,则该转让行为将不会对保证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然而,倘若保证人与债权人曾有过明确约定禁止债权转让,且在债权人未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擅自进行债权转让时,那么该保证人将会对这份未经同意转让而来的债务不再承担任何保证义务。又如,当债权人在没有告知保证人的情况下,擅自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是否有过其他相关协议,保证人对此类未经认可的债务转移均不会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4-07-25
    328人看过
  • 担保合同自身无效,而主合同有效时,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曾经担保过的人起诉三代直系亲属有影响吗担保人被起诉不会影响三代。担保人被起诉后,如果是合同是有效的合法的,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还款。担保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院有权对其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超过一定的时间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会被银行黑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1、民事责任
    2023-03-24
    405人看过
  • 债因提存而消灭吗
    法律综合知识
    债会因债务人提存而消灭。如果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债权债务终止,但当事人需要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附随义务。债因提存而消灭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
    2022-06-14
    114人看过
  • 债务人因担保而被拘留应该怎么应对?
    如果当事人被逮捕,他们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担保合同中,是担保人承担的一般担保或连带责任。虽然与保证人相同,但在保证人责任的划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签订的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责任将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要承担连带责任,就要逮捕当事人。法律上,保证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连带债务关系,需要共同承担债务。法院向保证人清偿债务的,当事人无力清偿的,保证人必须清偿。同意担保是共同债务人吗同意担保是共同债务人,担保人和债务人可以共同承担债务,例如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
    2023-07-01
    330人看过
  • 担保人银行卡会因借款人无法还款而冻结吗
    担保人的银行卡可能会被冻结。借款人在银行的借款还不上。作为保证人,是有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银行的合同条款都会设计成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无法履行还款责任的话。银行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担保人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法院查封冻结和扣划。一、债务人无力偿还保证人如何办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不管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担保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要求借款人归还担保人承担的全部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二、银行担保人
    2023-03-09
    146人看过
  • 担保合同无效主债权债务合同也无效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一、抵押借款必须有担保人吗不一定,债务人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的,在债权人没有要求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提供保证人的,如果债权人要求有保证人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
    2023-03-06
    80人看过
  • 索赔是否会因欺诈而无效
    [网友咨询]我今年3月在工厂买了一套二手房。我没有房产证。卖房人伪造了父亲的证明,也就是业主的证明,说房子完全由卖房人办理,并骗我说目前找不到购房发票,因为发票都是厂家的,是熟人介绍的,所以当时签了协议。现在当我装修完准备搬进去时,卖家的父亲并不知道这个买卖,发票还在他手里。他不同意卖房子,但他愿意退还我的房款和装修费。但我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在那所房子上。如果我按原价收回房子,我觉得很不公平,所以我想问一下,除了退还房价和装修费之外,我还能要求其他的赔偿吗?那这两个月的利息怎么算呢?房地产销售商的欺诈行为是否足以构成欺诈?我可以控告他欺诈吗?至少我们应该公开道歉。我一想到这事就生气。我稍后会学到一课。我不知道没有房产证怎么办这样的二手房?[律师的回答]赔偿取决于您的合同是否规定了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否则,只能赔偿房屋款、装修费等其他损失和利息(一般按同期银行存款计算)目前不构成诈骗,但属
    2023-05-08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担保合同会因为哪些情况而无效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9
      具体来说担保合同会因为下列几种情况而无效: 一、主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是依附在主合同之上的,如果原先的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担保合同自然无效。 二、担保合同的主体无效 是指签订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从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来说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公司向其他
    • 因债务人财产不能足额继承而无法实现保证的,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3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
    • 担保合同无效还是股权债务合同有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8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 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
    • 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9-30
      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除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外,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根据司法解
    • 债务担保书就是无效担保合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2
      如果债务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