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福安男子林耀(化名)在某行政单位院内行走时,因低头玩手机,其脚不慎碰到路肩而摔下路面受伤,送医院抢救8日后死亡。随后,林耀的母亲刘某、妻子杨某作为原告向福安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事发地所属的某行政单位赔偿。日前,法院依法审结该案,经协调,林耀家属获赔135000元。
低头看手机摔下路面
据了解,2015年6月19日晚,男子林耀在福安某行政单位院内行走过程中,因低头看手机未注意观察路面,不慎碰到路肩摔下路面受伤。事发后,林耀被紧急送往闽东医院进行治疗。令人遗憾的是,林耀在医院治疗了整整8天,不幸身亡。后来,林耀的母亲刘某和妻子杨某两人以该路段未安装确保行人安全护栏,加上缺乏必要的照明设施,导致林某不慎被路肩所绊而意外跌到两米多深路下为由,起诉至福安法院,请求被告某行政单位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37466.3元,并要求被告承担上述各项损失总额的40%,即294986.52元。
家属最终获赔135000元
福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受害人林某自身未尽注意义务,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80%的责任;被告福安市某行政单位作为事发路段的使用者、管理者,未在危险路段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提醒行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对本案事故的发生承担20%的责任。
经计算,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35249.5元,应由被告福安市某行政单位承担20%的赔偿责任,计147049.9元。
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双方在宁德中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最终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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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的男孩子溺水身亡,对方该向家属赔偿多少?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0根据您的叙述,这属于工伤,应该获得赔偿。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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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背叛前男走路被撞身亡男子被撞身亡是什么意思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5:54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