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争议解决地点的约定及意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5:04:20 476 人看过

合同争议解决地约定方法有: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解决地;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解决地;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解决地。4、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解决地。5、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

2、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约定明确的标准为:仲裁机构所在地明确,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应当写明约定的仲裁机构的详细名称。

3、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依约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都是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没有强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签订了新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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