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04:25:19 394 人看过

一、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物件损害责任有下列构成要件:

1、存在物件致害行为。譬如物件倒塌、脱落、坠落、抛掷、索道崩断、物件表面剥落等。

2、存在被侵权人遭受损害的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3、物件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譬如物件倒塌、脱落、坠落导致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4、物件所有人或者管理入主观上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过失损害文物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过失损害文物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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