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可分为以下几种:区域管辖、级别管辖、指定管辖以及移交管辖。对于其中区域管辖,一般可分为特殊区域管辖以及普通区域管辖、专属管辖、签连管辖和协议管辖。对于签连管辖通常就是指特殊地域的管辖,是在纠纷中对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和案件有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的问题,因此,各国都对管辖权极为关注。同时,由于各国所强调的管辖联系因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即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的住所、财产、诉讼标的物、产争议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其中有一个因素存在于一国境内或发生于一国境内,该国就取得对该案的司法管辖权。在属地管辖原则中,又通常是以被告的住所地作为法院管辖权行使的依据。
2、属人管辖权原则。即在某一涉外民事案件中,只要一方当事人具有内国国籍,无论他是原告还是被告,也不论他现在居住何处,内国法院对此类案件均具有管辖权。
3、实际控制管辖原则。即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就看它是否能够对被告或其财产实行直接的控制,能否作出有效的判决。在实际行使中又可分为对人的实际控制和对物的实际控制两种管辖权。
4、我国确定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是以以下原则为依据的: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即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3)维护国家主权和维护我国公民合法权益原则。
《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而发生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以及管辖原则
362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由什么人民法院管辖
207人看过
-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266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中级法院能不能管辖
175人看过
-
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什么原则?
345人看过
-
民事诉讼特殊情形涉外诉讼
144人看过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
涉外民事诉讼,诉讼实施管辖一般有哪几种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8世界各国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主要是考虑具体案件必须与本国有一定的联系因素或联系因素。由于各国强调的联系因素不同,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原则也不同。综上所述,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属地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居住地、居住地或者事物的存在地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这一原则通常以被告的住所地为行使管辖权的依据。②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③实际控制管辖权原
-
涉外诉讼的管辖,涉外离婚诉讼的起诉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一、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些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离婚诉讼都由原
-
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管辖权的问题,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8需要看什么案件?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有何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0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
-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与国内民事诉讼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以书面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因其是以当事人的意愿确定管辖法院的,又称为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意定管辖。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管辖,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当事人民事自治原则在诉讼管辖制度上的具体表现。它反映了我国法律的法制性与民主性的结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仅涉外民事诉讼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国内民事诉讼也可以适用协议管辖。由于涉外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