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与方法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增强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本文对外部人申请再审的两种方式进行了界定。一种方式是第5条第1款的规定。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主张权利,不能提起新的诉讼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判决书或调解书。该办法并不强调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局外人只能对原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确定的执行标的主张各种权利,如果无法通过另一诉讼解决,可以申请再审。另一种方式是,在执行过程中,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认定外人的异议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成立,并据此裁定暂停执行。然后,外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在执行过程中由外部人员提出书面异议,当涉及外部人员的利益且无法通过新的诉讼解决时,该书面异议应作为第2款
申请条件
的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外人对共同诉讼请求权的,可以申请再审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不能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执行中利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外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人民法院认为,庭审后,外人应当是共同诉讼的必要当事人。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应当增加一方当事人,重新判决;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调解不成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再审。再审时,应当增加一名局外人作为当事人。局外人不是共同诉讼的必要当事人的,只审理对原判决提出异议部分的合法性,判决撤销原判决的有关事项或者根据审判结果驳回再审请求;如果原判决的相关条款被撤销,应告知外人和原审当事人,他们可以提起新的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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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再审有哪些特点?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4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3、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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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可否对调解书申请再审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可以。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