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但这仅仅是原则性规定。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对此作出一些相应的司法解释参考意见。目前普遍采纳的办法有:
(1)以被侵权人的利润的减少作为赔偿的金额;
(2)以侵权人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该商业秘密须付出的转让费作为赔偿依据;
(3)以侵权人的侵权产品销量乘以被侵权人在被侵权以前该产品的平均利润作为赔偿依据。
商业秘密损失计算
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大致分为以下两种:
1、一是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和实际赔偿的依据。商业秘密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应全部作为损失的数额。这里既包括权利人本身的收入,也包括权利人预期的若干年内收益。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商业秘密的开发投入、商业秘密的成熟程度、商业秘密的利用周期及其是否可以重复利用,以及商业秘密的使用和转让、市场的供求状况等;
2、二是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和赔偿额。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第三人披露、转让和不为其他公众所知为前提。对于非法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非法出卖收入为损失额;违法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因此获得或增加的利润为损失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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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遭到侵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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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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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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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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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造成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数额应计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0对于受害人所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数额赔偿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计算:确定受害人因违约行为的发生遭受了哪些可得利益损失;确定受害人所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中,哪些是违约方在订约时可以预见的;确定受害人是否因违约而获有利益,如果有,则应从损失中扣除;确定是否存在受害人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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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法律标准及损失计算方法宁夏在线咨询 2025-01-0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如果涉及到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且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就应该予以立案追诉: 1. 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 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 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 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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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被侵犯之后企业能否获得经济损失赔偿和经济损失赔偿?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1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积极的保护和消极的保护两种。积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前保护,即建立相应的保护制度,防患于未然。消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后保护,即当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出现后,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要运用各种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企业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得到的法律救济主要有以下几种:民法救济民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就是基于合同或者侵权行为,要求违约人或侵权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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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造成他人损失的赔偿数额标准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根据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侵权人侵犯权利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应当向权利人的赔偿数额为: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该项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具体的有关规定如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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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获得利益可以视为被侵权人的损失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8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可以视为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