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排污单位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22:02:38 476 人看过

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加收1~5倍超标排污费。1981年1月1日以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1.1981年1月1日以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

2.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限期治理、搬迁、停产、转产而未按期完成的;3.有污染处理设施而不运行或擅自拆除、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加倍征收排污费的幅度,由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根据造成的污染状况和违法情节决定。加收2倍以上(含2倍)排污费的,应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后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排污费相关文章
  • 二氧化硫排放超标排污费收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张隽波实习生吴景霞)3月20日,记者在省环保局获悉,下月起,我省将对未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或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单位,二氧化硫排污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公斤0.63元,提高到每公斤1.26元;对已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并且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的单位,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对二氧化硫排污费实行双重标准,缘于我省较为严峻的环保形势。据了解,我省每平方公里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近3倍,省环保局要求所有电厂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设任务,同时积极开展焦化、冶金等非电行业二氧化硫治理,但直到去年底,全省307台燃煤机组中,还有48台未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或关停任务,占到机组总数的15.64%。省环保局将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公布排污单位的污染数量、应缴额、实缴额、减免缓缴额及时限、拖欠拒缴额及限期缴纳时限、滞纳金等,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对不按规定核定排污量、计征排污费或
    2023-04-24
    161人看过
  • 关于对加倍征收排污费计算方法问题的批复
    天津市环保局:你局《关于加倍征收排污费计算方法的请示》(津环保监理[1997]2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1982]21号)规定,“加倍收费”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公布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以及有污染物处理设施而不运行或擅自拆除,排放污染物又超过标准的企业进行的一种具有强制性、惩罚性措施。“加倍收费”的具体倍数应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确定。“加倍收费”是在标准收费的基础上加一至数倍的排污费。具体计算方法公式:R=Re+(Re×b)R…排污费应征收Re…标准收费额b……加倍倍数
    2023-04-24
    242人看过
  • 污水处理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
    废气排放费征收标准:(1)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征收,数量按污染当量计算,每个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二)二氧化硫排污费仍按国务院批准,高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为1、20元,低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为0.50元,低硫煤二氧化硫排污费为每污染当量1、20元。对每个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按污染当量数由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4)计算空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农村收污水处理费合理吗不合理。这方面没有全国性的法律规定,但各地出台的地方法律法规有类似的规定。举广州市的地方法规说明一下:《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注册水表由供水企业购置、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注册水表安装在户内的,用户应当予以保护,发生损毁、停行、逆行、滞行时,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用户故意或
    2023-08-07
    81人看过
  • 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超标排污加倍征税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应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征税对象主要有四类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排污费的缴纳人为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与排污费有关规定相衔接,征求意见稿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求意见稿规定,应税污染物是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以及其他污染物。其中,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征收环境保护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不征收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征
    2023-06-12
    228人看过
  • 太湖污水处理超标排污费收费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改善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有效治理富营养化污染、促进污水处理单位提标改造,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苏发〔2008〕8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苏发〔2008〕9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07〕97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我省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内直接向环境排放氨氮、总磷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单位,均要缴纳氨氮、总磷超标排污费。第三条氨氮、总磷排污费征收标准每污染当量为0.9元。氨氮污染当量值为0.8千克,总磷污染当量值为0.25千
    2023-04-24
    204人看过
  • 排污费征收哪些费用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缴纳排污费。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向环境超标排放以及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加倍缴纳排污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已开征的排污费项目有:污水排污费和污水超标准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等。
    2023-05-01
    322人看过
  • 环保部对征收水污染物超标排污费问题做出解释
    关于征收水污染物超标排污费的问题,环境保护部经研究做出解释,全文如下:2008年2月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交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交纳排污费。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
    2023-04-24
    263人看过
  • 单位交纳排污费后就享有合法排污权吗
    单位交纳排污费后是否就享有合法排污权?律师解答:单位交纳排污费后并不等于就享有合法排污权。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经造成污染的单位,一方面要按照规定交纳排污费或超标准排污费,同时要负责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加收标准排污费外,可由有关部门酌情予以罚款,责令停业、关闭。因此,环保部门向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或超标准排污费,就是明确排污单位必须承担的污染环境的法律责任,这恰恰表明国家不是承认“合法排污”的,而是通过征收排污费的手段,敦促排污单位治理污染,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第二十八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
    2023-06-12
    98人看过
  • -对向海洋排放脱硫海水的应征收排污费-
    关于电厂脱硫海水排污费征收的有关问题,环境保护部经研究,近日作出解释,全文如下:原环保总局《关于深圳西部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有关问题的复函》(环监〔1996〕315号)“当脱硫工艺排水出口的水质达到海水三类水质标准时,对脱硫海水暂不征收排污费”的答复,是依据1982年施行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1982〕21号)的规定作出的。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将原法中征收排污费作为法律责任的规定,修订为排污收费作为一项海洋环境保护制度。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2003年7月1日《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施行,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依照排放污染物的种
    2023-04-24
    375人看过
  • 征收排污费工作程序
    一、排污申报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全国排污物申报登记报表》、《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申报其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二、排污量核定环境监察机构根据监测数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日常现场监督监察记录及有关资料,核定各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污量。环境监察机构应当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按照下列规定顺序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1)排污者按照规定正常使用国家强制检定并经依法定期校验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2)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局总局规定的监测方法监测所得的监督监测数据;(3)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计算所得物料衡算数据;(4)舌区市级以上环境监察结构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餐饮、娱乐、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小型排污者,采用抽样测算的办法核算
    2023-04-24
    347人看过
  • 排污费征收管理的程序
    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总局《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排污费征收程序一般分为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排污收费计算、排污费征收与缴纳等五个主要环节。一、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依法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所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等与排污有关的正常排污及排污变化情况的法定义务。(一)申报登记1、正常申报排污者须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察大队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申报登记下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及与排污情况有关的各种情况,填报《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2、变更申报排污者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口设施、污染防治处理设施需
    2023-06-06
    473人看过
  • 谁是征收排污费的主体?
    贵报6月3日刊登《拖欠排污费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文,文中认为征收排污费的主体是经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并发出通知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前,也有同仁认为排污费征收的主体是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那征收排污费的权力到底归谁所有,谁是征收排污费的主体呢?是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还是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笔者之见,征收排污费的法定主体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理由有以下两点: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法律位阶上属于行政法规,其效力高于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6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条例》中明确规定,从排污者进行排污申报到排污核定,到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后的通知,再到对异议的复核以及排污费数额的确定并公告,最后送达排污费缴
    2023-04-24
    136人看过
  • 沈阳市环保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超标分贝数1234收费标准(元/月)350440550700超标分贝数78910收费标准(元/月)1400176022002800超标分贝数131415收费标准(元/月)560070408800超标分贝数16(以上)收费标准(元/月)11200说明: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排放,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厂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二处或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一倍收取。2.一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收取。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收费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计收取。4.声源一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昼或夜),超标排污费减半收取。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6.一个工地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算超标噪声排污费。7.本标准以每分贝为计征单位,不足一
    2023-04-24
    149人看过
  • 关于加强对宾馆、餐饮业开征超标排污费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近年来,随着上海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上海的第三产业尤其是宾馆、餐饮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促进了上海的市场繁荣和对外开放。目前,本市的宾馆、餐饮业污染防治措施还很不健全,有的甚至无治理设施;对排污的管理也不重视;废水超标,废气、噪声扰民,有的污染严重,影响了本市的环境质量。为了切实保护环境,进一步改善对外开放的投资环境,促进宾馆、餐饮业加强治理和改进管理,市局要求各区、县环保局开展对宾馆、餐饮业的排污费征收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区、县环保局首先应对本地区范围内的宾馆(招待所)、饭店(点心店、和个体户大排档可暂不包括)组织力量进行普查。对尚未征收超标排污费的单位(个体户),排放浓度、废水量可暂不填写,但营业额、用水量、有无治理设施(治理设施的名称)、去年税利等必须填写清楚。调查表一式两份,一份于今年五月中旬前报局收费处备案。二、对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招待所)、餐饮
    2023-04-24
    455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排污费
    词条

    排污费分非超标排污费和超标排污染费两种,污染者支付原则的具体化。根据一国排污收费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染者按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应向国家缴纳的一定的金钱。... 更多>

    #排污费
    相关咨询
    • 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什么规定缴纳排污费征收费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向环境超标排放以及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标排放),除按照
    • 重点排污单位对重点排污单位应考虑哪些因素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
      相较于一般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环境管理领域,将一部分排污单位列为重点排污单位。目前,环保部门通过制定发布名录的方式,确定重点排污单位。2017年11月27日,原环境保护部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依据本区域的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本规定的筛选条件,每年商有关部门筛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
    • 排污单位违反规定排放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排污单位违反规定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拒绝、阻扰、妨碍环境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
    •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及相关部门确定流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和工业企业应当对其排水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至少三年。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每年在所在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环保排污税征收标准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8-20
      排污税征收标准如下:   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9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11200元。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