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程序是否应该公开透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10:54 370 人看过

政府的拆迁程序是否应该公开透明

当然,应该公开透明。在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方案报批前的公告、通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征地拆迁工作的公众参与,提高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要加强赔偿信息的公开,重点对赔偿方案、赔偿标准、赔偿结果等方面进行公开。具体应至少做到以下三点:一、应确保“先补偿后拆迁”对于频繁发生的“强拆”现象,当务之急是制定新的征地拆迁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公共利益的具体范围,确保“先补偿后拆迁”原则的落实。江安还建议,新拆迁条例首先要明确按市场价格补偿的原则,也要按照“房价+地价”的方案进行补偿。现在各地只关注房价而不关注地价是不合理的。同时,新拆迁条例应将听证程序合法化,让公众知道拆迁区域是从事公共项目还是商业项目;拆迁涉及的补偿标准必须让利益相关者公开透明地参与和运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程序相关文章
  • 政府信息公开——应对拆迁的先招
    应对拆迁如同博弈下棋,每一步的应对策略都应该是有合理规划与统筹安排。如果说在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或者房屋实际被强拆后再进行的各种行政诉讼是后手招数,那么,在拆迁工作还未全面开展时,主动进行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就是应对拆迁方的先手招式。无论是否经历过拆迁,都不难体会到:公民个体面对握有政府授权的组织,信息是十分不对称的。被拆迁人很难知晓拆迁方的各种信息,包括政府内部的底价,法律法规的底线,政策给予的真实时限,各地不同的拆迁补偿行情。而拆迁方借用公权力,往往能对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掌握的十分清楚。因此,事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十分必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2008年方才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2010年方才颁布施行。但是对于许多民众来说,政府信息公开却远比民法典感官上遥远得多。实际上,近些年,无论是国务院还是各个地方政府,都在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实
    2023-04-18
    163人看过
  • 政府企业拆迁是否应该纳入政府的债务管理范畴?
    政府企业拆迁不属于政府债务。政府企业拆迁的补偿指的是拆迁人对于被拆房子的所有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规定发放给被拆人的补偿。财政的债务即补贴指的是国家财政为了完成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向公司或者是个人提供的一种补偿。虽然拆迁补偿的主体是国家,但是拆迁的补偿是不属于财政的债务的。政府债务的特点政府债务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和信用范畴。它首先是一种非经常性的政府财政收入,政府发行债券或借款的目的是筹集资金,这意味着政府可支配资金的增加。但政府债券的发行必须遵循信用原则:有借有还。政府债务具有偿还性,又是一种预期的政府支出,这一特点和无偿性的税收是不同的。政府债券的担保物是政府信誉,因此也常被称为金边债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
    2023-07-01
    337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以下内容:1、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性文件。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3、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4、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征地获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如果被拆迁人在征收时未能见到上述公告内容,均有权向政府依法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征地机关向其公开征地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
    2024-04-17
    319人看过
  • 拆迁赔偿透明公开公正化
    1:所有被拆迁人和拆迁人签的协议及内容应该可以供其他人查询。最好是有合同编号可在网上查询。(群众监督可防止当地某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亲属多签赔偿款,损害群众利益)2:在征用土地时把赔付细则公布出来征求群众意见。3:拆迁单位应该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明文规定的其他文件的复印件都粘贴在拆迁地的醒目位子(避免证件不全就拆迁)4:拆迁单位应该把监督举报电话贴于醒目位子,避免群众发现问题投诉无门。
    2023-06-15
    371人看过
  •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具体规定有:1、它要求所有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必须公开,并且在公布和施行之间一般要有一段时间间隔。我国现行法律对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及公布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这方面的规定;2、中央要求在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政策措施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包括被规范对象的意见;公布与施行之间都要有一段时间间隔,不能一公布就施行。所有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统一在当地地方人大常委会公报和地方政府公报上公开刊登。因此,凡是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清理后修改过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都必须按要求予以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
    2023-08-12
    11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是否公开透明?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5)确定赔偿方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调解程序如下:1、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
    2023-07-07
    198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透明化:打造公开政府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将行政行为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于行政相对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公开原则主要体现在行政依据公开、行政程序公开、行政信息公开、行政决定公开等方面。行政处罚公开方式原则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公开原则是指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相对人和公众公开,使相对人和公众知悉。行政公开原则的基本涵义是:1、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2、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3、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允许新闻媒体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条,分别要求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处罚
    2023-07-03
    219人看过
  • 政府没有遵循拆迁程序
    如果地方政府不依法办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向当地或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组投诉举报;2。在纪委官方网站、地方媒体政风热线、地方民生论坛等线上线下新闻媒体反映情况。向上一级有管辖权的政府报告情况。依法维权、收集证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主要拆除程序。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资格,是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为被拆迁人。(一)需要拆除房屋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方案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3)拆除许可证的续期。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应
    2023-05-02
    228人看过
  • 政府是否应该为租房者提供拆迁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租赁的房屋被拆迁的,承租人是可以主张停产停业损失、搬迁、临时安置等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子拆迁房东需要给租客补偿吗房子拆迁房东要给租客补偿。被拆迁人应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或者协商赔偿。拆迁租赁房屋
    2023-07-04
    179人看过
  •  政府是否应该为企业的拆迁进行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房屋及其价值的损失需要进行补偿。这包括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但是,如果企业只是被征收房屋的承租人而非所有权人,则不能享有房屋价值补偿。此外,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需要结合地区规范来确定。对于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需要考虑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对被征收房屋及其价值的损失进行补偿。这包括因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企业只是被征收房屋的承租人而非所有权人,则不能享有房屋价值补偿。此外各地的补偿标准并不相同,需结合地区规范来确定;而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则需要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企 业 被 征 收 房 屋 能 否 获 得 补 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企业被征收房
    2023-09-01
    64人看过
  • 绩效考核:公司是否应该更加公开透明?
    不合法。绩效工资是通过考核员工进行分配的工资,一般包括指标完成、质量考核、安全考核等各方面,应该是奖金部分,不应该与基本工资挂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公司无故扣员工工资是否合法公司无故扣员工工资不合法。当用人单位无理由扣工资时,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后应当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拖欠工资的决方式如下: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
    2023-07-03
    371人看过
  • 政府拆迁补偿要如何走拆迁程序
    一、拆迁补偿的含义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二、政府拆迁补偿要如何走拆迁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5、征收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之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意见、听证);8、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9、依法交出土地。三、拆迁补偿的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
    2023-06-16
    414人看过
  • 政府公开拆迁信息方式
    1、媒体会议传达。2、主要方式与途径:政府网站,可通过政府公报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其他信息公开方式大同小异,主要也是依赖于各种大众媒体,这也是能让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最快途径。一、拆迁时政府需公开哪些信息(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1、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2、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3、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1、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2023-03-24
    365人看过
  • 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程序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3、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5、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
    2023-04-19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程序是指拆迁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流程,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的过程。 拆迁程序通常包括拆迁调查、签订拆迁协议、实施拆迁、拆迁裁决、拆迁诉讼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更多>

    #拆迁程序
    相关咨询
    • 遇到政府拆迁,但是拆迁条款不公开不透明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4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政府没有公布补偿标准是不合法的。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但有时公布的标准不合法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 首先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不要签订补偿协议。 其次,可以从其他方面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
    • 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是否应当公布拆迁项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政府拆迁,应当发布公告,在公告中,应当公布拆迁项目等具体事项。
    • 征收拆迁的政府信息公开属于什么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虽然有一定的差距,根据不同的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准用地的批复文件;批准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政/府必须依照项目及土地的性质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信息 依申请公开主要是根据相关
    • 政府拆迁补偿安置是什么意思,政府拆迁应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
      政府拆迁补偿安置是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
    • 是否应该公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5-01-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根据该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 1. 责令停产停业; 2.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3. 较大数额罚款; 4.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