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担保有效期限是否存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0 07:47:18 439 人看过

一、房产抵押担保有效期限是否存在

房产抵押担保有期限,期限是主债权存续期间。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一并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如何确认房屋抵押权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且必须到不动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之后才能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合同不产生抵押担保的效力,虽然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但是债权人不能就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如果要进行房屋抵押,建议大家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房屋,除非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是不能买卖的,对于抵押权人来说也是双重保护。

三、如何办理房屋抵押解除手续

相关手续流程为:

1.购房贷款还清之后,需要先去贷款所在银行办理手续,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由银行在他项权证上盖好公章,写明注销意见,例如:贷款已还请,同意注销抵押字样。

2.然后由产权人本人携带房产证、他项权证、身份证原件前来当地产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处抵押科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3.如果产权证上有多个人的名字的,至少要一个产权人到场,其余产权人身份证原件需带齐也可以办理,有未成年人名字的,监护人需携带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到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产权证是否存在抵押
    房屋抵押的,抵押登记机构会在房产证是作他项权登记。所以可以查看房产证是没有作他项权登记,确定房屋是否有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
    2023-02-22
    300人看过
  • 可否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抵押担保债权有哪些
    一、可否约定抵押担保期限不能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抵押权的行权期限是法定的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抵押担保不可以约定抵押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抵押担保债权有哪些1、主债权。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双方没有先对利息进行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利息来计算。3、延迟利息。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
    2024-01-29
    258人看过
  • 抵押房产的担保人存在哪些风险?
    当然有风险了,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责任。债务到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清偿债务。房地产抵押担保人是没有必要的,可以根据情况来选择,也就是说,在房地产担保过程中,只要你的贷款不超过房屋价值,就不需要担保人,但如果超出部分,就需要担保人。房产证照片传给别人有风险吗?有可能的后果是,第一,可能会暴露姓名跟身份证号码,以及你的住址;第二,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在很多渠道查询到本人的更多信息;第三,你的房产证复印件很可能会被别人制作成假证招摇撞骗。所以请不要轻易把证件复印给别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
    2023-07-01
    108人看过
  • 房产证抵押存在哪些限制
    理论上讲,一套房可以抵押无数次的,抵押出来的现金也没有上限,但事实上一套房不可能抵押到超出其市值,最多(抵押到)7折,民间大胆一些的或许到8折。究竟能不能抵押到超出这套房的市值?这就得看个人信誉了。民间抵押次数越多、抵押额度越高,就越需要抵押人有具有很高的信誉。抵押手续已经被放宽目前银行基本不支持二次抵押。房管部门之前甚至对二次抵押额度都有限定。据了解,以前的房屋抵押额度,住宅不超过市值的70%,商业不超50%。现在已经基本放开,具体抵押额度,可由抵押双方自行商定。拍卖后,银行为第一债权人一套房经过数次抵押,额度已经达到很高,甚至超出其市值以后,就会出现较大风险。例如一套房贷款总额130万,一旦抵押人无力偿还贷款,法院有可能将这套房拿出来拍卖,拍卖价格一般很难达到130万元,可能只有80万元,甚至更低。银行作为第一债权人,需要优先被偿清,也就是说,拍卖出来的80万元,其中70万元得偿还给银
    2023-05-05
    237人看过
  • 抵押担保期限可以否无限期
    1、抵押担保期限是有限期的,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可以与保证人约定抵押担保期限。2、如果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4-05-16
    222人看过
  • 抵押小产权房是否存在风险?
    在银行抵押的实际操作中,因为小产权房并没有房产证,取而代之的是土地权利证书,说明小产权房其实并没有可以用于交易的产权,也就不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对抵押物的最低要求。没有产权的小产权房不符合能够正常流通的标准,进而也就不能在银行进行抵押。但是商品房就因为具有产权,可以流通交易,因此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小产权房能按揭贷款吗1、这样房屋不能办理贷款,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要去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产权,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2、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3、《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
    2023-07-01
    345人看过
  • 担保在未抵押的情况下是否有效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共同抵押和混合担保的区分1、连带共同抵押是指未限定每个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金额,债权人可以任意就其中一个或几个抵押物的卖得价金受偿,即每个抵押物均担保债权的全部。2、混合共同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混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3-07-06
    176人看过
  • 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的异同,期限已过抵押还是否有效
    一、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的异同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的异同如下:1.区别首先,两者终了之日不同。前者的终了之日依赖于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因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已经合同约定,所以房地产抵押期限是确定的。后者的终了之日依附于主合同债的消灭。因主合同债的消灭之日往往与合同约定的债的履行期限不符,所以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是不确定的。2.联系房地产抵押期限、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均始自抵押合同的登记生效之日。在抵押期限内,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抵押权随之消失;在抵押期限届满时,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抵押权期限超越抵押期限而存续,直至主合同之债消灭。二、抵押期限已过,抵押还是否有效抵押期限已过,抵押还有效。在这提醒一下大家,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也消灭。因此只要主债权没有消灭,抵押权就是继续有效的。只有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债权消灭,抵押权才会随之消灭。抵押期限到期后,只要主债权有效存续并有执行力,
    2023-05-26
    107人看过
  • 抵押担保是否可以约定期限
    可以,债权人与担保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限。一、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怎么规定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哪些情形可以解除担保关系呢担保关系往往通过担保合同建立,要想解除担保关系,就要使担保合同的效力消灭。解除担保关系需要满足下列任一情形: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
    2023-03-27
    397人看过
  • 抵押担保是否只以抵押物为限
    1、担保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如抵押、质押等),担保责任的承担以双方约定的担保责任数额为准。担保责任的数额超过财产实际价值的,以该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2、担保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就担保物的变现价值获得优先受偿。可知,如担保物变现价值高于抵押权数额,债权人可获得全额受偿;如担保物变现价值低于抵押权数额,债权人只能获得部分清偿,但提供担保物的担保人仅以担保物为限承担责任,对超过担保物变现价值部分的债务,债权人可以继续向债务人要求偿还。一、抵押担保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包括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
    2023-03-30
    458人看过
  • 汽车抵押担保能否存在第三方担保人
    存在的,责任的划分是根据担保人提供的是哪一种担保而定的。担保也分为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责任保证。因为提供担保的能是一个担保人也能是多个担保人,所以,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在多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能选择任意一个担保人为第一责任人。而一般责任保证则是债权人首先向债务人追溯债务,若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还款责任才会落到担保人的肩上。在多人为此贷款担保时,若担保人之间是联保关系,还款能力最强的担保人可能首先承担还款义务。若是分保关系,那么各担保人只需承担自己那部分还款义务。所以,作为第三方保证贷款的担保人,也要清楚的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担保人都有可能为债务买单。
    2023-04-30
    130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登记后,是否有担保
    房地产抵押登记后有担保吗?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支付房价首付款后,贷款银行代购房人支付剩余房价,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还贷行为的担保。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不动产抵押权不是在所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生效,而是在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生效,这就是抵押登记的理由。开发商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后,根据开发商与贷款银行的合作协议,开发商将房产证交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与业主办理抵押登记。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权证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权证上记载其他权利,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签发房屋权证。该法律规定,房屋抵押登记后,房产证仍由业主本人保管,贷款银行有其他凭证。在此期间,业主如欲转让房产,必须征得银行同意。只有业主付清全部贷款,解除房地产抵押合同,
    2023-05-08
    184人看过
  • 担保人死亡抵押是否有效
    担保人死亡的,抵押还是有效,担保人死亡不应当抵押的效力,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一般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为主合同无效。一、怎么办理抵押?没有债权债务也可以抵押吗?没有债权债务是不可抵押的。之所以有抵押权制度的存在,就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二、抵押权撤销登记程序是怎样的?撤销抵押登记的程序为:贷款人在还清了贷款之后可以到银行领取注销抵押登记所需的资料,然后到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三、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要承担担保责任?抵押合同签订后即可生效,所以没有进行抵押登记也要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是指抵押人
    2023-03-31
    299人看过
  • 抵押担保的债权有哪些,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多长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还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担保的期限是需要根据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抵押担保的债权有哪些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二、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多长抵押担保的期限应当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如果未约定担
    2022-09-21
    15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房屋产权是否存在抵押担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8
      1、房屋产权存在抵押担保。房屋所有人可以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房屋产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 房产抵押后租赁是否有效,房产抵押期限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年前我在某私人单位,表现良好,奖励住房一套,由于我怕麻烦,就和老板直接办理了买卖合同过户。所有税费都是我出的。然后顺利的,房子过户给了我,拿到了房产证,价格差不多正好是我那阁楼钱。然后,而且如果我要卖。唯一合同里加了一个限制条款。中途我还借了几万块给我那老板,老板因为某些原因赠送给我住房一套。一开始我们双发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还需要他同意,并按照市场价把阁楼那份钱给他,我老板有居住权。注意:这份合
    • 在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17
      在担保合同中,抵押质押担保期间的约定可能会违反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约定合同条款,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担保合同中的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将失去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时,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 抵押担保期限能否无限期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5
      1、抵押担保期限是有限期的,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可以与保证人约定抵押担保期限,如果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 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有效?抵押担保的特点是什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抵押担保不同于保证人的担保,不能约定抵押担保的期限,即使有约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由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为了防止长期不行使担保权利、使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处于长期不确定状态,《》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依法行使权利的,将会免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抵押担保属于物权担保,既有《民法典》的规定、也有《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定的原则”,涉及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