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能否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5:40:09 14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和解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后,申请执行人可以据此申请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以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为由提起诉讼的,不影响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

债务诉讼执行过程中法院强制拍卖的条件

法院强制拍卖必须满足相关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包括以下这些条件:

1、须有拍卖的根据。

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作出拍卖裁定书。

2、只能对已被查封或扣押的财产进行强制拍卖。

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人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执行法院尚未占有或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就无物质条件,也不能完全保证买受人取得拍卖物。

3、须在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院裁决确定的义务的情形下。

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人民法院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履行义务,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方可将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如果被执行人在责令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返还被执行人,不得再拍卖其物品。

4、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

禁止流通的物品,如金银、文物、毒品等,不得公开拍卖,只能交付有关单位收购或没收。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执行法院才可以委托拍卖机构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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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8日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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