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形成和成立有何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8:00:16 118 人看过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公司设立的概念前已述及。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二)性质不同

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成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三)效力不同

公司在成立后,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称的排它使用权等,而公司设立则无上述人格和权利。

一、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瑕疵设立公司的法律效力有:

1、欺诈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不严重的,应当维持其公司登记效力。只要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公司法人人格即应得到维持,公司设立不应当被认定为无效,而是应当进行瑕疵补正。

2、欺诈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之效力可追溯至行政行为作出之日,公司登记被撤销之后,公司登记之行为自始无效。

3、欺诈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瑕疵设立之公司的法人人格并未因吊销营业执照而灭失,只是失去了其营业资格,瑕疵公司的设立仍属有效。

二、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什么

公司设立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五种: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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