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债的清偿抵充顺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6 20:37:06 185 人看过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先由债务人指定抵充,没有指定抵充的优先履行已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缺乏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

2、负担担保相同的,按债务到期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债务比例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抵押权担保清偿有没有优先顺序
    一、民法典抵押权担保清偿有没有优先顺序民法典中抵押权担保清偿有没有优先顺序,对同一抵押财产有没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对于抵押财产拍卖所得的价款清偿顺序为县清偿进行抵押登记的债权,都有没有登记的则按照登记的时间顺序,其次是没有没有登记的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二、民法典优先于抵押权的有没有哪些优先于抵押权的有没有留置权和先于抵押权设立的租赁权。同一动产上如果设立了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在抵押权设立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且被转移占有没有的,原来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
    2024-01-26
    64人看过
  • 债务清算的次序有哪些?债务清偿的清算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企业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草案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草案在第一百三十四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023-07-03
    173人看过
  • 民法典的多重保理的清偿顺序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多重保理的清偿顺序有哪些1.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致使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取得应收账款;均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取得应收账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八条【多重保理的清偿顺序】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致使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取得应收账款;均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取得应收账款;均未登记的,由最先到达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保理人取得应收账款;既未登记也未通知的,按照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的比例取得应收账款。二、买断型的无追索权保理融资可以追偿吗按规定,买断肯定是要支付对价款的。实际上,即使说办理的是买断型的无追索权保理融资,首先还得确定保理追索的条件,就是商业纠纷。如果没有商业纠纷,那么无追索就是不能追究卖方。如果出现商业纠纷,无追索也可以追
    2023-04-12
    288人看过
  • 民法典什么是债务清偿
    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清偿是企业负债经营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企业连续负债经营的前提。同时,债务清偿还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的财务工作。债务清偿对于具体的企业而言,有利于企业保持一个良好的信誉,为企业进一步举债奠定基础;有利于强化企业的危机意识和增强企业的效益观念;有利于企业适时调整其财务结构,创造利于经济效益提高的条件。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
    2023-08-14
    214人看过
  • 合伙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2024-05-06
    58人看过
  • 民法典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怎样确定
    一、民法典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怎样确定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
    2023-06-19
    481人看过
  • 个人债务以什么的顺序清偿
    一、个人债务以什么的顺序清偿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
    2024-02-06
    219人看过
  • 合意抵销的法律效力怎么样,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合意抵销,又称约定抵销、意定抵销,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将双方互相享有的债权进行抵销而是合同终止的协议。《民法典》第568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合意抵销,实际上是当事人订立以抵销债务为内容的合同,故合意抵销适用合同成立、生效的一般条件。当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可以行使抵销权。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时,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抵销。如甲应向乙交付吨钢材,乙应向甲交付万块红砖,两种标的物的价值相差无几,双方协商一致:“一笔勾销”。合意抵销的效力与法定抵销的效力基本相同。但由于合意抵销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当事人得特别约定抵销的效力。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
    2023-05-31
    188人看过
  • 有抵押的债权在破产清算中被清偿的顺序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之后受偿。一、公司破产员工怎么办很多职工在公司破产的时候都很担心自己改怎么办,是否可以得到补偿等等。那么,公司破产了职工怎么办呢?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可以在第一顺序得到受偿。相关法律规定如下: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二、其他债务的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
    2023-03-15
    156人看过
  • 债的清偿抵充及原则是如何的
    数笔债务可能有的已届履行期限,有的还未到期;有附有利息的,也有不附利息的;有利息较高的,也有利息较低的;有附设担保的,也有未设有担保的等。如何确定抵充的顺序,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有不同的利害后果,有时还涉及担保人的利益。因此确定债的清偿抵充规则,对各方意义重大。在现实生活中,抵充与抵销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有可能产生混淆现象。抵销,因产生的基础不同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指双方互负债务且其给付种类相同,一方得以其债务与对方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法定抵销是一种形成权,只须抵销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发生使债消灭的法律效力;约定抵销,是契约的抵销,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所为的抵销。法定抵销有以下几项构成要件:双方互负有效存在的债务;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及品质相同;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双方债务均为适于抵销的债务。但是在约定抵销中,双方的债务标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只要双方抵销的合意不影响
    2023-04-26
    61人看过
  • 合同清偿抵充的规则是什么?
    一、合同清偿抵充的规则是什么1、必须是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此数宗债务,不论是自始发生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还是嗣后由他人之处承担而来,也不论此数宗债务是否已届清偿期。2、数宗债务的种类相同。3、必须是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至少是足以清偿一宗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其为一部清偿,也不发生抵充问题。清偿抵充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确定该履行抵充其中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清偿抵充是债的清偿中一个经常出现的问题,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某人欠银行数笔借款,其中有的设定了保证担保,有的没有,有的利息高,有的利息低,现该债务人向银行清偿债务,但其所有还款项并不能清偿其全部欠款,该次清偿系偿还哪笔借款,就属于清偿抵充问题。债务人清偿的为何笔债务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二、清偿抵充的确认方式1、约定抵充当事人
    2024-02-08
    474人看过
  •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抵押权怎么清偿的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抵押债权须置于所有其他的债务清偿要求之上,被视为最后一种得到偿还的债务类型。对于这类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偿付次序,有严格的规定。首先,将由破产财产对破产诉讼费用及共益债务进行优先偿付;随后,再支付所拖欠的员工薪资以及有关医疗、受伤补偿、退休金等社保费用;继而是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的浮动资金;紧接着是赔偿金的支付;在此之后,则需要支付其他各类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税收未缴款项;最后,才轮到针对普通破产债权人的债务偿付请求。《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
    2024-05-07
    421人看过
  • 抵押债权在破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有哪些
    抵押债权在破产清偿时候的顺序是: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抵押财产清偿完抵押债权之后剩余的价款再用于清偿其他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债务人破产的,应当由其破产财产清偿债务,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4-05-19
    83人看过
  • 那么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是什么?
    (1)处理抵押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所谓拍卖,是指在公开的拍卖市场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的买卖活动。所谓变卖,是指由第三方有权利的部门(如法院),将抵押物卖给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买者的活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2)债权人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
    2023-08-09
    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权清偿抵充顺序按照怎样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31
      1、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2、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民法典抵押权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抵押权担保的,在清偿时有优先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债的清偿抵充与抵销的区别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6
      债的清偿抵充是指债务人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担数项同种类债务,或负担同一项债务而约定数次给付时,如果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全额债务,约定、决定该给付抵充某项债务的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债的抵充与抵销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有可能产生混淆现象。 抵销,指双方互负债务且其给付种类相同,一方得以其债务与对方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法定抵销是一种形成权,只须抵销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发生使债消灭的法律
    • 民法典规定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的清偿顺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4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往往同时存在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这时如何确定清偿这两种债务的先后顺序,这是司法实践中必然面临的问题。对此问题各国法律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大陆法系国家在传统上采取并存债权原则;英美法系国家多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并存债权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就合伙财产共同受偿,彼此清偿效力不分先后顺序。双重优先权原则,是指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优先于合
    • 民法通则抵押权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3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