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有行政处罚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2:30:45 128 人看过

法院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监督机关,都没有行政执法权。但是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都有权监督、撤销行政执法权产生的行为。说白了就是法院、检察院的权利大于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处罚决定书

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权相关文章
  • 退回处罚金,法院是否有权?
    法院的罚金一般是不给退还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罚金、没收的财物,以及追缴的赃款赃物等,统一上缴省级国库。除非是法院出现了冤假错案,导致犯罪分子的罚金处罚有错误的,可以申请退还。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电话充错话费能退回来吗可以跟对方协商试试看。1、双方调解协商发现话费充错了之后,一定要及时联系对方,跟对方商量好,看对方愿不愿意把话费归还。若对方不给予回复或者不同意,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可以及时和运营商的客服联系,登记之后,客服会帮助与对方进行沟通。2、由运营商办理话费资金转移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比如错充的
    2023-07-05
    116人看过
  • 检察院有行政处罚权吗,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有行政处罚权吗没有。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监督机关,都没有行政执法权。但是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都有权监督、撤销行政执法权产生的行为。说白了就是法院、检察院的权利大于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
    2023-04-19
    30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否有权没收物品?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侵犯商标权的没收物品如何处置?侵犯商标权的没收物品的处置办法:若因商标转让或许可而侵犯商标权的,一般会将商品归还给商标权人。若因一般的侵权行为导致商标权遭受损失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行为,并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难以分立的,商品一并收缴、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
    2023-07-06
    49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否具有跨地区执行权?
    治安处罚后,登陆公安信息网有可能有显示,具体还是根据处罚情况和犯法性质确定。详细可以到处罚的公安机关询问。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凡受过治安处罚以上处分的都要在公安内网上体现,以方便内部掌握。(此局域网不对外)。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如果只是警告或者罚款而没有拘留,通常该案不会上网,更不会录入违法犯罪查询系统。行政处罚哪里能查到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有记录,在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到。相关部门一般按以下方法保管记录: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另外需要注意,行政处罚有以下特征: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
    2023-07-07
    360人看过
  • 法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否改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更正。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随意停止执行。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前发现制作有错误时,应当及时重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得将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给行政相对人。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无效的文书,行政相对人可以拒不执行。如果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后,又发现确有错误时,该怎么处理。这就涉及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纠错机制问题。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纠正。一、行政处罚没有收据,属于违法还是无效行政处罚没有收据,属于违法的,但是并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成立与效力。罚款没有收据属于违法违规执法,可以向其上级机关举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
    2023-06-23
    155人看过
  • 抵押权是否优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
    一、抵押权是否优于行政处罚抵押权优先,抵押权是最重要的担保类型,赋予最高的担保地位。其价值功能就在于被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性。其表现为:1、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相比,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2、与债务人的其他抵押权人相比,抵押权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和查封相比,抵押具有优先权。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查封和扣押,但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说明抵押优先于查封和扣押。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和变卖,但最终所得价款,抵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进行转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切实保障抵押权”二、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是: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案件经办人必须是取得岗位资格的消防监督员,严禁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其他
    2023-06-26
    33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管辖权法院如何确定?
    行政处罚管辖权1.级别管辖。所谓级别管辖,是指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在管辖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上的分工和权限。原则上,行政处罚案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在同级行政处罚机关之间处理违法行为的分工和权限。《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违法行为发生地”,亦称违法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发现地。目前,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管辖原则的特殊规定主要有:(1)由违法行为人所在地行政机关管辖。(2)由最先查处的行政机关管辖。3.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某一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
    2023-06-02
    36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执行是否适用行政强制法
    行政处罚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的惩罚,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河北省拆迁是否适用行政强制
    2023-08-16
    241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又是什么?
    行政处罚权应当是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处罚违反行政管理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行政机关要给予行政处罚,必须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应当授权。未经授权,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不能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权的设立法律的设定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可以创设各种行政处罚,且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创设拥有专属权。行政法规的设定权。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规定权方面,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规定权方面,法律、行政法规
    2023-08-05
    76人看过
  • 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是否再次处罚
    一、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是否再次处罚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该行政处罚,撤销行政处罚后,行政机关可以再重新作出行政处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
    2023-06-06
    334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乡镇行政处罚权是否拥有?
    一、根据法律规定乡镇行政处罚权是否拥有?根据法律规定乡镇是拥有行政处罚权的,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
    2023-04-17
    35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院执行中能否申请复议
    一、行政处罚法院执行中能否申请复议行政处罚在人民法院执行中,如果在复议期间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徼纳罚款。(二)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人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三)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
    2023-06-13
    31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否正确
    正确。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一、企业行政处罚怎么消除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企业行政处罚的记录到法定年限记录即消除,具体年限为,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
    2023-03-19
    283人看过
  • 法院对银行有处罚权吗
    一、法院对银行有处罚权吗有权,如银行不协助法院冻结,划拨存款等,法院有权对银行作出处罚。法院对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银行处以罚款,以及对银行相关人员处以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这些手段并不是法院今天才具有的杀手锏——早在200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中,法院就被授予了这柄锋利的杀手锏。也就是说,早在十几年前,法院就完全能够对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银行处以罚款。二、银行的职权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为:(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二)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
    2023-06-07
    29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更多>

    #行政处罚权
    相关咨询
    • 法院对所有违法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都有权变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
      依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 行政处罚是否有权在行政机关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现在这个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具体是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 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权是否由行政机关监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1
      1、现在这个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 2、具体是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 行政处罚本人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有要求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5
      首先,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人民法院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其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证明,并告知对方。
    • 强制执行是否属于行政处罚法院怎么处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2
      强制执行不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主要运用警告、罚款、没收财物、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以及行政拘留等手段; 行政强制执行则采取代执行、执行罚、强制征收以及直接强制等手段。由于行政处罚都是一次的承担义务,因而在行政处罚难于执行时,尚需以行政强制执行为后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