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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主体
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 更多>

行政处罚主体

  •  轻率违规是否属于行政违规?
    闯红灯是一种行政处罚方式,适用于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遵循一定程序,包括出示执法证明、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填写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闯红灯是一种简单的行政处罚方式,也被称为现场处罚程序。这个程序适用于那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罚主体快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一种方式。行政处罚案件可以适用简单程序,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3)处罚相对较轻,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出示执法证明,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填写预定格式和编号的行政处罚决定;(5)当场向当事人交付行政处罚决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报其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和后
    2023-12-03
    49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的规定
    行政处罚简易流程的适用范围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3、处罚相对较轻,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现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什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08-18
    26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延期期限最长多久
    一般的行政处罚罚款只有最后缴纳期,无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不存在暂缓、延期的说法。在允许暂缓和延期的情况,也要看是哪个部门进行的处罚,哪个部门决定的暂缓和延期,处罚所针对的违法行为本身的性质等等,这个问题无法一概而论。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处罚延期缴款最长期限是多久一、行政处罚延期缴款最长期限是多久1、行政处罚延期缴款最长期限为不得超过二年。由于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因此延期缴款的期限也不能超过该时效期限。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如果行政机关批准延期缴款的,则应根据当事人的困难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延期期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主体包括哪些1、中央机关及其机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2、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
    2023-08-15
    409人看过
  • 违法行为在几年内未被发现的不给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在几年内未被发现的不给予行政处罚1、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即追究违法行为的时效是两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所说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主体包括哪些1、中央机关及其机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2、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3、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具备怎样的条件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
    2023-08-11
    26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二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是什么1、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2、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4、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备案。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
    2023-08-10
    381人看过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属于行政处罚吗
    一、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属于行政处罚吗1、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是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一级国家机关、哪一类性质的国家机关有设定何种行政处罚的权力。具体地说,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各自具有设定哪一种行政处罚的权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主体是什么1、中央机关及其机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2、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3、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关停行政处
    2023-08-10
    48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特定领域追责期延长至几年
    一、行政处罚特定领域追责期延长至几年1、新行政处罚法规定特定领域追责期延长至五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现行行政处罚法对所有违法行为追责期限均规定为二年,在二年届满后,将不再予以追究。修改后的行政处罚法考虑到在关系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追责期限延长到五年,更有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主体包括哪些1、中央机关及其机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2、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3、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一般行政处罚追责期限是多久(一)
    2023-08-08
    260人看过
  • 简易处罚标准是什么
    行政处罚主体
    一、简易处罚标准是什么1、简易处罚标准是当事人具有违法事实且证据确凿,处罚力度较轻,个人低于二百元,法人低于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且由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处罚的行为。简易处罚程序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并且有法定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办案机构不必调查取证就能清楚掌握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同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此类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罚。如果没有法定依据,无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多么简单,办案机构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认定其行为违法,更不能实施行政处罚。2、违法后果比较轻微,处罚种类和幅度属于法律规定的范围。违法后果比较轻微即违法行为性质不严重,情节不恶劣,造成的危害后果容易消除。在实践中,违法后果是否轻微需要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断。代购行政处罚简易处罚标准必须要执行吗代购行政处罚简易处罚标准必须要执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2023-08-08
    2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回避程序适用情形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本人是当事人;或者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对其权益产生影响。所谓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关系,是指除上述有利害关系外的关系,如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等。,有可能利用这些关系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违法事实确凿;(二)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三)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其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当事人对以
    2023-08-08
    397人看过
  • 行政处罚行使简易程序的条件如何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条件有:1、违法事实确凿;2、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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