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院管辖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9:10:27 310 人看过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2、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3、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一、专利侵权的管辖权是怎么确定的?

应这样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权: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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