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是否有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实际上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村委会是否有权代表村集体与政府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二是村委会是否有权代表政府与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国有和集体所有。
村委会是否有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实际上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村委会是否有权代表村集体与政府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二是村委会是否有权代表政府与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国有和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农村征地实际上是将原本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因此,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由代表国家的地方政府和代表村集体的村民委员会签订,没有问题,但前提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征地,除了村集体失去土地所有权外,被征地农民也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征地还需要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原则上,该协议应由征收人签订。但由于征地顺利实施的需要,征收人也可以授权地方政府或委托村委会与农民签订。未经书面委托,村委会无权与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村 委 会 是 否 有 权 签 订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协 议 ?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是征地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根据素材提供的信息,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不是必备的要件,但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通过征地公告,可以使农民了解征用土地的范围、目的、征用土地的批准机关及征地补偿的标准等,取得农民对国家征用土地的支持和谅解,并反映农民的合理意见,保护他们合法的权益。因此,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可以增加征地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同时也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村委会可以代替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吗
445人看过
-
村委会与征地协议是否已经签订?
202人看过
-
在村委会协调下签订的征地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意义?
335人看过
-
征地协议与村委会签订吗
344人看过
-
村委会签订的征地协议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140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是否还能申请裁决
408人看过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
征地协议与村委会签订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不是的,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土地征用合同无效。只有县级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有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力。在征地报批前期工作中,要求当地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案内容。
-
村委会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有效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5拆迁安置协议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订,村委会不具备拆迁人主体资格,如果被拆迁人提出异议的话,应认定该协议无效。但是,如果被拆迁人无异议,拆迁人对村委会签订的协议也予以认可的话,该协议应认定为有效。你父母对他们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其对自己财产处分签订的协议与是否公正无关。你是否可要求撤销原协议,可根据上述陈述作出判断。
-
村委会,村民与村委会签的安置协议有效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一、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二、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事项。。三、《村委会组织法》第24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村委会有权利签订征地协议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31.经村民会议授权,村委会有权利签订征地协议。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
-
农村安置地征收对个人补偿的标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6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