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给政府提供赞助款能否撤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4 10:11:35 111 人看过

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笔款项捐赠用途具有社会公益的性质,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项赠与系不可任意撤销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n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2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政府工程能否承包给失信人
    一、政府工程能否承包给失信人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会进行信用惩戒,惩戒的范围包括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所以不能将政府工程发包给失信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023-06-12
    462人看过
  • 在承诺赞助未签署协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反悔?
    承诺赞助没签协议可以反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承诺生效时成立合同。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生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调解笔录可以反悔吗调解笔录可以反悔,在调解书未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调解书未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
    2023-08-04
    217人看过
  • 要约撤回是否能够撤回承诺
    要约撤回后不一定生效。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到达,要约将生效。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立即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通知,根据通常情况,撤回通知应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因其他原因延误,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后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通知迟到,要约生效。若被要约人怠于通知,被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有撤回要约的效力。要约撤回和撤销有什么区别一、要约撤回和撤销有什么区别1、要约撤回和撤销有两个区别,分别是:(1)法律效力不同。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2)生效时间不同。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法律依
    2023-07-04
    231人看过
  • 是否可以撤销同意不可撤销的承诺书?
    同意不可撤销的承诺书有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中合同之外的承诺书到底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之外的承诺书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满足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后,没有无效的事由就是有效的,与是否在主合同内没有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
    2023-07-10
    385人看过
  • 二胎政策是否有额外赞助?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妇女因分娩而离职时给予的生活费。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等于,当月单位平均支付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注:各地区节假日不同,以此为准)。分娩医疗费用:确认生育身份后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医院固定结算;医疗费用:异地交货低于定额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二胎政策放开后三胎会罚款吗今年开年国家放开了全面二胎规定,虽然国内的生育率依然不如预期,从目前的数据来看,很多人都认为放开三胎是早晚的事儿。不过,现在规定仍未有松动的意思,所以生二胎的家庭再也不用担心超生罚款了,而生育三胎还是违法的,所以是会罚款的。就目前来说,一般情况下,如果非法生育三胎的话,一般还是要按照2.5至3倍于当地居民年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罚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
    2023-07-02
    217人看过
  • 承诺撤销的时间
    一、承诺撤销的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四百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二、当事人的承诺可以撤销吗?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撤回撤销的区别有:(一)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二)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
    2023-06-04
    108人看过
  • 企业给村委会赞助是否违规
    这个应该不算是违规,企业给村委会赞助,是在宣传自己的企业呢,对他的企业做一个良好的宣传,回报社会。一、股权激励是什么意思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行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股权激励有以下特点:1、长期激励从员工薪酬结构看,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员工职位越高,其对公司业绩影响就越大。股东为了使公司能持续发展,一般都采用长期激励的形式,将这些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构筑利益共同体,减少代理成本,充分有效发挥这些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公司的目标。2、人才价值的回报机制人才的价值回报不是工资、奖金就能满足的,有效的办法是直接对这些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将他们的价值回报与公
    2023-02-25
    84人看过
  • 政府可否要求撤销行政协议
    一、政府可否要求撤销行政协议1、行政协议是合同的一种,政府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依法撤销行政协议,如果撤销行政协议侵犯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行政合同的缔结是怎样的(1)缔结行政合同原则:适应行政需要原则;不超越行政权限;合同内容必须合法(2)缔结行政合同的方式①招标是行政机关通过一定方式,公布一定的条件,向公众发出的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前或公告后需要制定标底,标的不能公开。招标
    2023-05-24
    483人看过
  •  生下龙凤胎后,政府会提供补助吗?
    政府未为生龙凤胎提供补助。但根据医生证明,员工可享受保胎假和病假标准发放工资。多胞胎家庭可申请国家补助,需满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单位应批准员工休假并按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工资。政府没有为生龙凤胎提供补助。关于产假待遇,有以下规定:1.医生证明可用于证明保胎假,按病假标准发放工资;2.员工需提前申请,单位批准后,可享受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多胞胎家庭能够获得国家补助的前提是孩子多了以后,整个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就可以申请补助,获得批准后,可以拿到国家的补助。生龙凤胎能享受国家补助吗?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以享受5000元至10000元的生育津贴,而生育第二胎、第三胎的夫妇则可以享受10000元至20000元的生育津贴。因此,按标题所述的生龙凤胎能享受国家补助的情况
    2024-01-08
    279人看过
  • 政府的违法征地审批能否被撤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政府的征地审批违法,可以撤销征地审批。被征收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征地批准。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适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申请国务院裁定,由国务院依照本法规定作出终局裁定。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应当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或者集体讨论,依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申请依据正确、证据确凿的程序合理秩序合法,内容适当的,维持决定。(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决
    2023-05-31
    469人看过
  •  政府会给物业公司提供福利吗?
    本文介绍了物业管理费用的减免规定和实施方式。在某些地区,物业管理费用可以减免,但实施细节有所不同。在简易物业管理费用方面,政府会实行多方筹集,包括政府补贴和业主交费等方式。政府补贴资金会纳入市、区财政预算,由市、区财政和街道办事处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某些地区会给予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用减免,但不同地区对这一规定的具体实施有所不同。在某些地区,简易物业管理费用实行多方筹集,包括政府补贴和业主交费等方式。在政府补贴资金方面,将纳入市、区财政预算,由市、区财政和街道办事处共同承担。 政 府 补 贴 物 业 公 司 能 否 享 受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对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给予补贴的情况较少。然而,在一些具体情况下,政府可能会对物业服务给予一定的补贴,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具体到能否享受政府补贴,这取决于具体的政策规定和补贴对象。一般来说,政府会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情
    2023-09-13
    89人看过
  • 对方提供虚假信息能否撤销合同
    合同一方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另一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签订的合同无效,当事人可权申请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撤销的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负有返还义务的一方不能返还财产的情况下,通过赔偿损失的方法恢复合同履行前的原状;另一种因合同被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所受的损失,按责任大小承担赔偿的比例。3、行政处罚。合
    2023-06-14
    95人看过
  • 政府是否提供企业拆迁经费?
    企业拆迁补助是否属于政府补助款,需要具体分析。1、企业只有取得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才需要先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再由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和资本公积;这部分补助属于政府补助款;2、企业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拆迁补偿费不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而应按照转让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来处理。这部分补助款,不属于政府补助款。拆迁补助费和临时补助费标准是多少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助费和临时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在计算安置补助费时应该充分考虑相关因素。根据条例规定的补偿方式主要考虑下面两种计算方法。实行产权置换的,临时安置费等于被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同区位、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乘上过渡期限。2、拆迁协议中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2023-07-01
    66人看过
  • 告政府时提供假材料给法院,要承担什么责任?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由于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即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如果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一)原告的举证范围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在起诉前已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在起诉时须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政处理或逾期不予赔偿的证据材料。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况的除外:被告应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3、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当然,原告也有权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如果不能证明,不影响被告的举证责任。(
    2023-05-01
    4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补充承诺可否撤销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15
      可以撤销承诺,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依法撤销合同。作出承诺的当事人可以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撤回承诺,或者其撤回承诺的通知需要与承诺的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 协议中不合理的承诺能否撤销?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4
      可以的。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显失公平的。
    • 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能否撤销?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你公司可以向广州某建筑公司发出承诺。《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广州某建筑公司在向你公司发出的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符合《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的第一种情形,该要约不得撤销,因此你公司可以向广州某建筑公司发出承诺。
    • 撤回的撤销与承诺的撤销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3
      一、什么是承诺撤回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 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承诺撤回与撤销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
    • 承诺赞助签了协议没签可以反悔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6
      承诺赞助没签协议可以反悔。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承诺赞助但没签协议时,合同还没有正式成立生效,当事人此时反悔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