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不予立案如何申请复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0:11:12 93 人看过

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一、不予立案通知书签字了怎么办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立案不给不立案通知书的,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自诉。

二、坚持不立案的复议期限不到怎么办

不予立案申请复议期限是七天。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

(案审科)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三、公安局代持股权合同诈骗立案程序是什么

首先,是接到报案。公民、单位报案或举报经济犯罪,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直接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当面联系,或书面举报。其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的;(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3)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公安机关严禁超越案件管辖范围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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