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0:40:33 315 人看过

一、可以要求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吗?

诉前的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

而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担保不是必须的,是否提供担保完全由法院说了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不管是诉前还是诉讼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担保可以以当事人提供保证金的形式,也可以当事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物,当然也可以提供保证人。保证人的方式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就是同意了,在现在这个社会,有几个人能顺利找到愿意为自己担保而且法院也会认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呢?那么,剩余的方式就是当事人必须提供金钱担保或者物的担保。

夫妻双方结婚一段时间了,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好不容易才积累了一点财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以及其他。这些存款肯定会以个人的名字存入银行,而汽车、房产也有很多情况登记在个人的名下。一旦夫妻感情恶化,则表面上的财产所有权人就有转移这些财产的可能。而这些财产一般都是在婚内形成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转移了,对方要主张权利的时候,这边可以来个死不认帐,就是认帐了,那执行也是个问题。

所以,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就非常必要。

就拿一对上海夫妻来说吧,双方假设有存款20万、价值160万的房产一套、价值20万的小汽车一辆,全部登记在女方名下。现在要离婚了,男方要起诉,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这时候法院说了,需要提供全部价值的20%的担保。一共200万的财产就需要提供40万的担保。男方辛苦了十多年的家底全在女方手里掌握着呢,到哪里去找这40万啊?找人借?哪里去借?谁愿意借?所以男方就只能放弃财产保全这条路了,财产保全在这里也成为不具有操作性的规则。上海还好点,外地有些法院呢?他们是要求你提供100%的担保,也就是200万的财产需要你提供200万的担保,这不是故意刁难人吗?很多当事人也只能知难而退了。

对于离婚诉讼的财产保全,如果离婚双方怕另一方进行财产转移的话,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不过法律是明确规定,在离婚期间夫妻双方是不能随意进行转移共同财产的,如果其中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期间进行转移财产,可以要求法院对其进行少分或者是不分财产。

二、离婚财产保全交多少钱

离婚财产保全的费用:人民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XX月X日生,住XX省XX市xx镇xx路xx号xx栋X单元X楼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手机: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男,白族,XX年XX月X日生,住XX省XX市xx镇xx路xx号xx栋X单元X楼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手机:xxxxxxxxxxx。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39500xxxxxxxxxx,存款500000.00

(五十万),xx银行xx分行开户,xx年xx月xx日存入;

2、活期账户:xx银行xx分行开户,存款不详,

卡号6227xxxxxxxxxx,账号39500xxxxxx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因家庭共同存款控制在被申请人的上述两个账户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向贵院申请保全。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家庭共有的房产一套。坐落于XX市xx路x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2005xxxxx,建筑面积105.32平方米,市场价值在60万左右。

特此申请。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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