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订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8:30:52 345 人看过

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一、不可抗力。

1、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2、可抗力主要分为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和政府行为三大类。

1)、自然灾害

具体包括地震、海啸、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对自然灾害作为不可抗力,各国立法不尽一致。根据法国法,自然灾害不属于不可抗力;而英美法则承认其为不可抗力。我国立法认为自然灾害是典型的不可抗力现象。但是并非一切自然灾害都能作为不可抗而成为免责理由,一些轻微的、并未给当事人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不构成不可抗力。

2)、社会异常事件

社会异常事件,既不是自然灾害,亦非政府行为,而是社会中团体政治行为引致的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对合同当事人来说,这些事件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克服,因此,应当作为不可抗力法定免责事由。

3)、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是指在订立合同以后,政府当局颁布新的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施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如订立合同后,政府出于对外执行反倾销措施或其他贸易报复的需要而实行封锁禁运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即可由此免责。

二、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对此,民法典未作一般性规定(仅规定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8日 0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当事人在何种情况下能够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一、当事人在何种情况下能够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当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就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解除后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如下:1.对于合同中已经履行的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2.对于合同中还没有履行的部分,应当终
    2023-09-14
    74人看过
  • 双方签订的合同可在什么情况下予以变更
    一、双方签订的合同可在什么情况下予以变更双方签订的合同可在如下情况予以变更: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2.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二、合同变更的条件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4.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另外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三、合同变更后有什么法律效力合同变更后的法律效力即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
    2023-02-18
    222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外国人的签证申请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外国人的签证申请。第二十三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入境的,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手续:(一)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在口岸所在城市入境的;(2)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需要出境的;(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临时入境的。临时入境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对申请办理临时入境手续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要求外国人本人、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运输工具的出入境经办人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入境的,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手续:(一)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在口岸所在城市入境;(2)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需要出境的;(三)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需要出境的;(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临时入境的。 .临时入境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对申请办理临时入境手续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
    2023-05-07
    232人看过
  • 无责任情况下的赔偿是否可以免除?
    无责任赔偿不可以不赔。第三者责任险是无责任不赔。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交通事故无责任要赔偿吗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在实践中,无责赔偿制度已被扩散到所有交通事故中,而无论是否有非机动车或行人在事故中受到损害,事故
    2023-07-04
    296人看过
  • 购房合同能否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免除责任?
    购房合同存在不可抗力时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责。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购房合同生效之后,若是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购房合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若因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购房合同能贷款吗1、如果我们买房之后,有购房合同的话,是可以贷款的。按揭买期房都是用合同办贷款。二手房要先办出房产证再过户再贷款。有房本了才可以去信用社和招商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只有合同是办理不了抵押贷款的。2、和开发公司协商撤销备案,重新签合同,这样你就算买的一手房,可以首付3成,但是如果开发商的大房产证办下来了,再想撤备案就比较难。3、让他办理房产证,你再进行过户,这方法不怎么好,因为他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缴纳契税,你过户的时候也需要交纳契税,这样就交纳了两份的钱,而且你这算二手房按揭,贷款首付比较高!你的房东算按揭出售,
    2023-07-06
    32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免除
    一、什么情况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免除在买卖合同中,无论是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是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均属于合同义务,按照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若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作出了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特别约定,应予尊重。但在出卖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情况下,前述免责特约便不发生效力。出卖人的过错包括故意与重大过失两类。出卖人故意不告知,即意味着出卖人明知标的物存在瑕疵;出卖人因重大过失不告知,即出卖人自身对标的物的瑕疵状况“应知而未知”。实务中,关于免除瑕疵担保义务的特约主要集中在拍卖交易中。在拍卖法律关系中,拍卖人能够且有义务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来源和瑕疵,委托人也有义务向拍卖人告知标的物的瑕疵状况,并且拍卖人应当将标的物存在瑕疵的情形告知竞买人。若拍卖人已经通过适当程序和方式对标的物进行了解,但委托人蓄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状况,致使拍卖人在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的前提下仍未能了解到标的物的瑕疵的,
    2023-04-12
    13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承揽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在承揽合同的实践中,违约责任的免除一般运用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以及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注意:1、不可抗力1)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等。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如果当事人不采取必要措施,则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情况和理由,使对方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如未及时通报情况和理由,由此而加重对方损失的,加重部分不在免责范围之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不可抗力必须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才可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延期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5)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取得有关证明,证明
    2023-06-09
    180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买方可以在签订合同后终止合同
    1。如《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第十条规定,甲方(出卖人)未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一款处理。本文有三个选项可供选择。第一个是继续履行合同,但是这个没有选择。二是超过一定期限,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三款为空白,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实践中,双方通常选择第二款或自行拟定第三款,双方约定超过一定期限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或者他人办理所有权转让。甲方故意拖延或未及时提供有关资料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由此可见,当出卖人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或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一般来说,贷款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买方继续履行合同,买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来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一般不能以贷款比例变化等政策原因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购房人可以证明贷款不足
    2023-05-08
    28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父母可以不必承担抚养责任?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以下情况: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如果爸爸不给孩子抚养费将来孩子可以不赡养父亲么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没有履行过抚养义务而不用承担。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
    2023-07-09
    207人看过
  • 产品缺陷,生产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免除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缺陷生产者在如下情形下可以免除承担赔偿责任:1、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讲“未将产品投入流通”,是指生产者生产的产品虽然经过了加工制作,但是根本没有投入销售。根据本法第二条规定关于“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的规定,“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不应适用本法;2、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所讲“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是指生产者能够证明其将产品投放市场,转移到销售商或者直接出售给购买者时,产品并不存在缺陷;3、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根据新的科学技术,可能会发现过去生产并投入流通的产品会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危险。对这种不合理的危险在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是不能发现的,生产者也不承担责任。这是新产品开
    2023-08-09
    438人看过
  • 汽车经营者的三包责任什么情形下可以免除
    根据规定,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或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的三包责任可以免除。一、商品中的瑕疵应赔偿哪些数额商品存在瑕疵的,应按照实际情况协商补偿,一般会给消费者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补偿适当的差价。产品瑕疵,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二、三包有效期内两次修理都无法正常使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
    2023-03-23
    425人看过
  • 保险公司不承担或者免除承担责任的情况
    一、保险公司不承担或者免除承担责任的情况民事权利依内容为标准可以分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予以赔偿。主要包括:1、垫付抢救费用;2、死亡伤残赔偿;3、医疗费用赔偿;4、财产损失赔偿。其中,抢救费用、死亡伤残赔偿和医疗费用的赔偿属于对受害人的人身权利的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是对财产权利的赔偿。在下列情况发生时,保险公司可以主张全部或者部分的免除责任:1、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免除全部的赔偿责任。(条例,第二十一条)2、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条例,第三条)3、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保险公司免除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人身伤亡和抢救费用仍需赔偿)4、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免除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人身伤亡和抢救费用仍需赔偿)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免除财产损失的赔偿
    2023-06-17
    87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解除
    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是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因此连带责任担保的解除应当在保证期间结束或合同约定的保证事项结束时终止。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合同。一、民法典约定连带担保的保证责任如何约定民法典规定,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责任的范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并且在保证合同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2023-03-15
    29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免除票据责任
    一、什么情况下不免除票据责任?票据债务人不免除票据责任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况:(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二、票据的责任有哪些?1、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义务一般有四种情况:(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2、提示付款(1)见票即付的票据,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3)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
    2023-06-06
    7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免除是可以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免除,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有如下区别: 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或免除给付抚养费,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负担能力,当一方确实无力按照判决或协议给付抚养费时,可以向法院说明理由,请求减免抚养费。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免一方应承担的抚养费:(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的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约定数额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
    •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免除责任,担保人免除责任的可能性大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
      什么情况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
    • 经营者在哪些情况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哪些情况下免除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8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
    • 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5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