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资和货币出资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4:41:26 149 人看过

合资企业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货币出资是以货币方式出资,可以是人民币或外币。非货币出资则是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有规定,需要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

出资方式是指合资各方以何种方式出资入股。如货币出资方式: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但是,《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与非货币出资。货币出资,顾名思义就是以货币方式出资,具体币种包括人民币,也包括外币。以货币形式出资时,出资人需将认缴的等值货币金额支付至公司帐户。完成出资后,股东出资即转化为公司资产,股东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出资。非货币出资,顾名思义就是以货币之外方式进行出资,具体包括: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内容,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货币出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认缴金额至公司账户,而非货币出资则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股东可以选择使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但需按法律规定进行评估作价,确保公正合理。对于评估作价有具体规定的,应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2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货币相关文章
  • 货币工资与实际工资的区别
    一、货币工资与实际工资的区别货币工资,实物工资的对称。是指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实行货币工资制。一定数量的货币工资,是换取一定数量生活资料的购买手段。从一定意义上讲,货币工资也不能准确地反映劳动者的实际生活水平。在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税收加重的情况下,即使货币工资增加,也不意味着工人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货币工资=实际工资×价格指数。实际工资是指工资的货币额能够实际购买到的消费品和劳务量。在名义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实际工资水平取决于消费品价格、职工消费构成变化、房租、捐税等因素。实际工资=名义工资/消费者物价=货币工资/价格指数。二、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区别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有密切的联系,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两者变动是一致的,即名义工资越高,实际工资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两者的变动也经常不一致,即名义工资不变甚至提高,而实际工资却可能降低,这是因为,实际工资的水平不仅取决于
    2023-06-19
    173人看过
  • 出纳的货币资金管理
    1.做好现金收付的核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2.做好银行存款的收付核算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审核无误的收入与支出凭证进行复核,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3.认真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及时与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保证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经常与银行传递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4.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充抵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
    2023-04-22
    500人看过
  • 股东出资方式是否仅限于货币资本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除了货币出资后,股东还可以用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实物等进行出资。股东出资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一)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的问题《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他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
    2023-06-18
    138人看过
  • 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区别
    一、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区别(一)未履行出资义务包括: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如以无实际货币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或者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和公司登记;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或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3、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或办理实物等财产权的转移手续。4、出资不足。所谓出资不足,是指在章程规定期限内,股东仅仅部分履行了其所承诺的其出资义务,且至今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中最为普遍的现象。5、瑕疵出资:是指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值显著低于评估价值,造成财产实际价值降低的。(二)虚假出资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本质特征之一是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
    2023-06-02
    149人看过
  • 如何用非货币出资
    根据《公司法》规定,用非货币出资的,要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而且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根据出资的财产类型不同交付财产的方式如下:一、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二、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二、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该项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权属文件。三、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非货币出资不需要强制评估从世界范围看,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和权利在不断地被扩大,非货币出资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不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出资,而且股权、债权、劳务等都可以用于出资。即凡是对公司收益会产生贡献的资源,股东之间彼此认可的都可以作为出资。但我国《公司法》第24条、第80条对非货币出资设置了一个强制评
    2023-07-30
    293人看过
  • 直接出资设立中的两大法律风险,即虚假出资和非货币出资。
    1、虚假出资的风险点:(1)已出资股东也可能为其他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买单;(2)出借资金协助他人进行虚假出资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司法实践中,债权人会把债务人的所有股东都作为被告,特别是信誉好、资产多的国有企业股东。上述规定加大了企业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及出借资金的法律风险,相关纠纷可能因此大幅增加。极端情况下,即使国有企业出资到位、即使仅持有少部分股权,也可能会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最终还面临向虚假出资股东追偿无着的风险。防范: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时应加强对其他股东的资信调查;除自己足额出资外,还必须认真监督其他股东的出资情况。2、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风险点:出资财产的价值或权属存在瑕疵。公司法许可股东用一定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未明确规定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相关标准及程序,存在一定风险,如未评估作价的非货币财产其实际价值可能与章程所定价额并不相符、财产虽然交付但权属未变更。近年来非货币出资中知识产权
    2023-02-20
    489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货币
    相关咨询
    • 用非货币认股怎么出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1、用非货币出资必须评估,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够确认股东的出资额以及出资的比例,不能高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不能用劳务出资。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
    • 股东是可以用货币出资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8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 比例出资和股权出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26
      出资比例是指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合营各方在合兴企业中拥有股权的大小,是通过出资比例表示出来的。为此,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本国企业利益,都作出了外资不得超过49%的规定。 股权比例是衡量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这个指标是负债总额与股东权益总额之比率,也叫做债务股权比率。 股权比例可以与出资比例不同,只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就没什么不可以的。 1、如果要是硬性规定,出资比例就是股权比例的话
    • 股东出资非货币财产准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7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的最低货币出资金额为三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新第59条第1款规定了一人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3万元,但由于一人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缺乏股东的相互制衡,而股东又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因此,为了保证公司资本的充足与真实,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和一人公司对外的正常经营,新公司法提高了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并规定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规定的出资额。对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新公司法并没有非凡规定,适用于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