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的债权人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07:33:11 248 人看过

律师解答:

预付款者。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

债权人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1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人一时冲动撕欠条债权人怒上法庭索债
    言语冲突中欠款人撕毁欠条后,债权人吴某一气之下拿着破损的借条和接警记录将对方告诉法庭,要求对方归还欠款。近日,安徽省肥西法院法官经过数次调解,让两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还清欠款。肥西县人吴某和张某是多年的同事外加邻居,退休后不甘寂寞的两人就商量合伙做点小生意。结算时,两人对合伙账目进行结算后,由张某向吴某出具了一张10000元的借条。今年2月初,张某得知吴某曾经经手一笔货款1000元而未告知自己,觉得自己被占了便宜,于是找到吴某要求将这笔货款从借款中扣除,吴某对此不予认可。争执中,张某夺过欠条将其撕毁,吴某当即报警。经公安机关处理,证实了张某撕毁欠条的事实。面对欠条被撕毁而欠款未着落的情况,吴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诉了法庭,要求其偿还欠款10000元。庭审中,面对吴某的陈述和相关证据,张某对两人之间存在欠条和自己撕毁欠条的事实予以认可,但认为吴某坑了自己,坚持要求扣除那笔货款。法官经审理后认为
    2023-04-23
    153人看过
  • 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的条件有什么呢
    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2、不采取过激行为,不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没有欠条只有打款记录能起诉吗没有欠条只有打款记录的也能起诉,但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时,只有打款记录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借贷关系的证据,这样才能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法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二、欠债还钱只需要借据证据够吗?欠债还钱只有借据证据,通常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实际履行了借款的行为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
    2023-03-09
    314人看过
  • 债权债务抵销有什么条件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
    2023-06-08
    271人看过
  • 欠条上写的债务人死亡怎么办
    若借款契约中的债务人离世且未有继承人及遗嘱进行遗产分配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其遗产将由国家接管,用于公共利益领域的发展;若该债务人在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他的遗产将归属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在遗产被国家或集体所有之后,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遗产管理机构或相关组织提出债权主张,要求清偿所欠债务。倘若遗产管理机构或组织拒绝偿还,债权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确认债权并强制遗产管理机构或组织履行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2024-07-30
    191人看过
  • 债权人放弃部分共同债务人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放弃部分共同债务人的条件是:1、免除须作出意思表示。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2、免除须向债务人作出。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一、撤销权的行使是否仅限于无偿行为呢撤销权的行使并不是仅限于无偿行为,对于债务人或者受益人存在恶意的有偿行为,债权人也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二、企业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哪些企业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2023-03-23
    500人看过
  • 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债权人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债务人来讲,债务人必须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债务,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清偿,在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延迟履行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本人私自延迟履行债务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一、确认解除合同行为效力纠纷的方法是什么确认解除合同行为效力纠纷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起诉时要提交合同、起诉书、相关证据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
    2023-06-25
    62人看过
  • 债权人的欠条如何起诉
    债权人有欠条可写好起诉状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客户拖欠贷款且未签字可以提起诉讼吗客户拖欠贷款且未签字可以提起诉讼。客户拖欠贷款且未签字时,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起诉程序如下: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提起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在七日内支付诉讼费,支付后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应当在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受理后,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送达对方,对方应当在十五日内答辩,通知当事人交换证据,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三天公告;4、法庭进行审理;5、宣判。需要注意的是,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不得超过此期限。二、追讨欠款有哪些问题个人欠债不还,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1、如果借条
    2023-02-20
    392人看过
  • 法律上债权债务欠条撕毁是免责吗
    将欠条撕毁并不等于免除了债务,债权人承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才是免除责任,但如果欠条撕毁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可能没有证据支持其主张。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一、怎么终止合同根据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种方式:债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合同在双方同意后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权人免除当事人的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也会导致合同终止;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终止。如果债权人将债务人的部分或全部债务免除,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义务就会终止。二、合同终止的条件?合同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完毕终止、合同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合同终止的条件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
    2023-03-23
    436人看过
  • 欠条上没有债权人的名字影响效力吗
    欠条上没有债权人的名字不影响效力。只要主要内容不违法,不违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借据就合法有效,情况如下:1、借据是债权凭证,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而不是汇票、支票、本票等无因债权凭证,也不是提单等物权凭证,因此,视债权人为债权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2、债权人是谁的,债权人持有人以此为依据起诉债权人的,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自己是债权人的,法院会以事实不清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债务纠纷案件中需要哪些证据债务纠纷案件中通常需要以下证据: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2023-06-28
    91人看过
  • 债权人应如何行使债权,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方式: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人仍不偿还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有次债务人存在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
    2024-04-18
    170人看过
  • 债权人的欠条能转让吗?
    债权人的欠条可以转让,欠条是债权的一种凭证,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因此债权人可以转让欠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转移只要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该债权转让就会生效。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欠条丢了怎么办一、债权人欠条丢了怎么办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
    2023-08-04
    281人看过
  • 什么是欠债人债权与债务有何区别
    在现代社会中,借款方即债务人,拥有归还债权人借出款项的法律或合约责任,因此往往被视为应付款的另一方;相对而言,债权人则扮演着追讨债权、收取债务利息等的角色。在具体情境中的买家和卖家也可分别看作债务人与债权人。尽管债务人为社会各界人士皆可涉及,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组织,甚至于在特定情况下,政府机构亦具备成为债务人的资质与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2024-07-23
    211人看过
  • 欠条债权人写债务人签字是否有效
    有效。无论是由谁来书写欠条的内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并且也由债务人签名或者按手印了,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逼人写下欠条是否有效逼人写下的欠条是否有效逼人写下的欠条,是可撤销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2023-07-21
    349人看过
  •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有什么条件,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有什么条件,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条件有什么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1、免除必须是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或者是书面;2、债权人放弃债权是不可撤回的,即表示送达给债务人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3、免除必须是指向债务人,如果债权人和其他第三人表示免除
    2024-01-17
    3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是欠钱的人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一般概念中,在金钱债务中欠钱的人是债务人,被欠钱的人是债权人,但是在民法典中不仅指金钱债务关系中,对于合同中负有一定义务的人都可以叫债务人,要求对方为一定行为的人是债权人。
    • 债权人债务人欠条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8
      欠条原则上是由债务人写,但是现在有的是用电脑打字、打印后由债务人确认。 所以现在的欠条是债权人债务人欠条是应该由谁写不是特别重要了。重要的是欠条一定要有债务人的签字,有时候还要按指印。
    • 欠条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还是债务人的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 1、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3、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 欠条债权人能不能写的,规定是什么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31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网上欠条债权人公告怎么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1
      网上公示报表上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填写方法: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