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汇算清缴有哪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6:21:50 443 人看过

一、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100%加计扣除

李*计所在的单位有两名残疾人。近期,他到地税局来咨询支付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相关事宜。

税务人员解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该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残疾职工花名册及残疾人证、企业职工工资表及支付工资凭证及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等,以办理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备案手续。

二、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

溧水经济开发区一家企业为了保证职工家庭财产的安全,准备为全体职工投保家庭财产安全险。企业财务提出了疑问,保险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

税务人员解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除上述保险以外的其他类商业保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三、以前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税金支出:可追补扣除

稽查一分局在对案件检查中发现,部分纳税人存在少缴营业税及其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的情况。税务人员按规定责令纳税人补缴上述税金并对其处以相应的罚款和加收滞纳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因此,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的税金,可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四、向非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比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扣除

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的某装饰公司是一家成立不久的小公司,由于向银行贷款的申请一直未通过,为解燃眉之急,公司在2014年初向另一家熟悉的企业借款2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期限2年,约定年利率15%,每年年底支付利息。但是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公司的李*计却犯了难,原来公司2014年要支付借款利息30万元,不知这笔利息支出应如何税前扣除,公司会计向六合地税局咨询。

税务人员解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因此,李*计所在的装饰公司可以比照上述规定计算可以扣除的利息支出,并在办理汇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比例有例外

“要不是你们提醒,我还不知道呢,这样一来,今年可以考虑加大广告和宣传力度咯!”秦淮某医药企业经理戚女士兴奋地说。原来,税务人员在对该企业进行调研时发现,近年来,为了减少支出,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直控制在年销售收入的15%以内。税务人员遂告知,目前,医药制造企业的扣除限额比例远不止15%。

一般情况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而医药制造企业扣除标准恰恰属于这里的“另有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也就是说,在今年年底之前,该医药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限额为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而非15%。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4: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银行贷款相关文章
  • 应纳税所得额的汇算清缴应注意哪些问题
    1、递延收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递延收益主要包括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债务重组收入和资产或股权转让收入。在具体治疗中,应注意以下规定:
    2023-05-08
    318人看过
  •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税汇算清缴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收政策的一些细枝末节。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今年的汇算清缴期还剩下最后一周,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收政策,纳税人是否已经全部了然于胸?是否还有些细枝末节,仍然理解得比较模糊?本期《税务专版》将为您再次捋一捋。投资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区分投资所得的不同来源王某和朋友2013年初成立了一家从事投资的合伙企业,专门从事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由于他们的眼光比较独特,因此所投资的项目大部分都有了较高的回报,很多项目在年底进行了分红,那么这块投资所得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所得一般有两类:一类是投资存续期间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
    2023-06-06
    392人看过
  • 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问题有哪些研究
    有人说,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年终不汇算清缴,还有的说,实行定率征收的汇算清缴,实行定额征收的不汇算清缴,而笔者认为,不论是实行定率征收的还是实行定额征收的,凡是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都应该在年终进行汇算清缴。一、实行汇算清缴的依据。1、企业所得税基本法规中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其自身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并没有明确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年终可以不汇算清缴。2、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对象及其定率、定额的确定方法决定应该实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简称《核定征收办法》)规定,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
    2023-12-16
    393人看过
  • 汇算清缴中记得注意以下问题
    1、不是所有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都必须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2、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必须在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这就是说,2009年1月1日~5月31日期间,只是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仍存续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而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自实际经营终
    2023-05-02
    395人看过
  • 汇算清缴期你应该了解哪些问题
    问: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时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34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因其工作性质及特点,发放给职工的工作服作为劳动保护支出,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税前扣除。问: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预计可能符合的,季度、月份预缴时能否享受优惠政策?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
    2023-12-06
    447人看过
  • 企业清算与解散需关注几大法律问题
    一、企业清算与解散需关注几大法律问题企业清算与解散需关注如下法律问题: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2.清算义务人逾期不成立清算组;3.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二、公司清算程序公司进行清算的流程是:1.公司自行成立或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务;3.对债务、债权、财产清算;4.清算完毕的,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方案,并报告公司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
    2023-07-05
    262人看过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处理
    问题:我公司2010年按25%预缴的所得税,但是2011年年初我们申请了小型微利企业,所以我们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多交了5%的所得税,税额为2641.16元,2011年第三季度所得税我想抵减一部分税款,2011年第三季度应交4768.15元所得税,递减后我实际交2126.99元,我怎么做账务处理?多缴的那部分税款当时没有做账务处理回复:既然贵公司2011年年初取得税务局对2010年所得税按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则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将多交的5%部分即2641.16元调整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641.16贷:以前年度损益—所得税2641.16借:以前年度损益-所得税2641.16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641.16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形成借方余额,可以用后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方余额来冲抵。
    2023-06-07
    204人看过
  • 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哪些方面考虑
    一、企业所得税是怎样做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现在改为每年5月底前),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二、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4、税收:核
    2023-05-30
    483人看过
  • 【特别清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有关问题的答复
    河南省鹤壁翔宇纸业有限公司特别清算委员会:你会《关于依法办理鹤壁翔宇纸业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你会所提问题涉及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的冲突。在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的清算问题上,若《细则》与《办法》的规定有冲突的,以《办法》的规定为准。《细则》第四十九条虽然规定了在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中,包括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董事会的决议,但同时规定“不能提交董事会决议的以及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销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系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法规,其第二章第六节第三十三条规定:“自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起10日内,清算委员会须向税务机关、海关分别办理注销登记。清算委员会应当自办结前款手续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报告并附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
    2023-06-09
    355人看过
  • 关注破产清算企业的税务问题破产清算程序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关注破产清算(qingsan)企业的税务问题2010-03-22关注破产清算(qingsan)企业的税务问题一、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法院牵头组成管理人(即清算组),各债权人向管理人(即清算组)申报债权。按照新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可见所欠税款优于普通债权受偿,否则违法分配财产会引起无效的法律后果,应引起清算组的关注。二、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后续的债权债务清理,如需要开具发票,应当由清算组向主
    2023-06-14
    379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需要哪些条件
    岁末,正是企业整理材料准备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企业在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重点就是要结清应缴应退的税款。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有条件“我们公司规模小,银行贷款对我们而言门槛较高。今年年初我们向另一家熟悉的企业借款200万元用于采购设备,期限两年,并按15%的年利率支付了利息30万元。像这样一笔利息支出,我们是否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有所扣除?”六合区某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的王会计向税务部门咨询。对此,税务人员指出,该情况属于企业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
    2023-05-04
    389人看过
  • 企业汇算清缴应规避的税收风险有哪些
    目前,“税收筹划”、“节税避税”、“阳光筹划”已不再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有筹划便有风险,要规避风险,则税收筹划者必须首先对现行的税收、财务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非常熟悉;其次还要对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法学、财务管理学、运筹学等学科了然于心。否则,一旦操作不慎,将会弄巧成拙,带来难以弥补的税收成本。为此,笔者提醒纳税人汇算清缴应关注以下事项:一、与会计核算有关税收风险1.节税,最直接的思想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筹划理论界称之为税额式筹划。“收入总额”是应纳税所得额最主要的形成因素,根据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可知,新申报表基本上建立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之上。例如新申报表第1行的“销售(营业)收入”口径反映的是纳税人按照新会计准则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法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所以,若想减少税收风险,日常会计核算
    2023-01-19
    170人看过
  • 企业汇算清缴及日常征管事项需要注意的事项
    1.在境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时,是否需要向国内税务机关报告?答:需要。“走出去”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应该在变更工商登记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境外分支机构的有关情况。2.“走出去”企业汇算清缴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答:“走出去”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境外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除此之外,还应附报以下与境外所得相关的资料信息:(1)有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情形或者需要适用《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八十四条规定的居民企业填报《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2)纳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抵免范围的外国企业或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受控外国企业按照中国会计制度编报的年度独立财务报表。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其他关联交易金额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还应在5月
    2023-06-12
    183人看过
  • 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时有哪些误区
    误区一:将高新认定研发费用作加计扣除基数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企业往往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以及近1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不少企业认为高新认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经税务师事务所鉴证认定的,可以直接将鉴定报告中对应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作为基数,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其实,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上,高新认定时是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指引》)进行的,而确定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依据的是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办法》),两者的适用情况并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办法》规定的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其口径要小于按照《指引》
    2023-06-01
    218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更多>

    #银行贷款
    相关咨询
    • 有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有企业都在汇算清缴的范围之内。
    • 企业清理欠款要注意哪些问题,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企业清理欠款要注意哪些问题企业清理欠款要注意的问题有: 1、欠款产生前的预防: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 2、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债权方如
    • 2017年需要做企业汇算清缴报告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亏损10W以上和盈利3000W以上都要做
    • 个人汇算清缴时间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8
      个体户汇算清缴时间:个体工商业户属于查账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如果属于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汇算清缴,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企业破产清算中应关注的税收问题需要怎样办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1
      从这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破产清算环节,清算所得主要是来源于清算环节资产变价中的增值收益和债务的清偿损益。由于破产清算中,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因此,最终大部分的债务都是按比例部分清偿的。因此,在破产清算中,债务清偿损益是清算所得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所以,如果严格按财税[2009]60号文件的这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几乎在所得的企业破产清算中,在企业层面我们都可以计算出清算所得,即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