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违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7:42:59 452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610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五百八十二至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即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一、合同违约责任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违约后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1、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违约后不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这是由于除了违约金之外,守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损害赔偿金等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一条【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4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质量要求相关文章
  • 交工质量不合格的,有什么违约责任
    承揽人所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下列违约责任:(1)修理。工作成果有轻微瑕疵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进行修整、修补,使工作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因修理造成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仍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2)重作。工作成果有严重瑕疵的,定作人可以拒收,要求承揽人返工重新制作或者调换。因重作造成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仍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3)减少报酬。工作成果有瑕疵,而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可以按质论价,相应地减少所应付的报酬。(4)赔偿损失。由于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给定作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上损害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除上述四个主要违约责任外,定作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揽人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如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承揽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承揽人按约向定作人支付
    2024-03-30
    361人看过
  • 2023民法典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的违约责任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的违约责任有什么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工作成果交付】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第七百八十一条【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的违约责任】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二、承揽合同当事人要尽哪些义务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
    2023-01-22
    418人看过
  • 物业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物业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是什么?物业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赔偿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民法典》对于违约金的有关规定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
    2024-01-15
    258人看过
  •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约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对不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未依法撤销其使用的认证标志资格的,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1.民事责任。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未依法撤销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实质上是一种提供商品信誉的标志制度。如果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对不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未及时撤销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则消费者仍然会以为该产品符合认证标准而进行购买,这极易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此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
    2023-04-24
    169人看过
  • 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确定方法
    一、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确定方法(一)约定标准:买卖合同对标的物质量有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二)质量说明标准: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与买受人没有对标的物约定质量要求,但是出卖人提供了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三)协议补充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四)推定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六)通常标准、合同目的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且
    2022-04-12
    419人看过
  • 产品的标准、质量与质量责任是什么?
    一、产品与产品标准和质量1、产品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因此,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说的产品。另外,由于建设工程、军工产品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它们被排除在该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外,另由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但建设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该法的规定。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对产品所做的技术规定,它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所谓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状况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具体指标。我国现行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允许适用其他标准,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023-06-06
    338人看过
  • 一对于标的物买卖合同交付不符合约定怎么处理
    一、对于标的物买卖合同交付不符合约定怎么处理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并不等于质量不合格,可能仅是因为质量等级的不同,等级不同价格不同,这是一般的商业常识。对于标的物的质量,首先是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不能确定的,可要求减少价款的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如何解决买卖合同争议1、协商解决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
    2023-02-25
    438人看过
  • 涉外经济合同中卖方所交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怎么办
    对于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索赔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1)扣价。这是常见的处理质量索赔的方法之一,主要适用于交货质量虽然与合同不符,但产品的主要使用价值尚未受到重大影响,在买方同意接受货物的条件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扣价协议,或者可按合同所规定的质量差价,实行按比例扣价处理。(2)退货。退货又称拒绝收货,这对卖方来说是一种最严格的处理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而合同又没有相反的规定的,买方才能行使拒绝收货的权利。这种拒绝收货的权利包括买方自行解除合同所规定的他应承担的义务,并有权提出进一步的损害赔偿的主张。如果买方在此之前已经付款,则他有权收回已付的货款。(3)其他补救方法。除上述两项主要方法外,还有损害赔偿、换货、修理等补救方法。至于采用何种补救方法,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2023-06-09
    325人看过
  • 对标的物不符合品牌约定的的举证
    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卖方承担,合同质量发生纠纷的时候如何处理:1、当事人约定优先。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当事人就有关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4、卖方在出卖标的物时,通过产品介绍、产品说明书等形式对标的物品质进行的说明,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则该说明构成卖方对标的物品质的明示扣保。如果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与该说明不符,则属于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24-04-21
    421人看过
  • 买卖合同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以及交易习惯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其他损失的,受损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一、买卖合同质量问题该如何买卖合同质量问题应该:1、买卖合同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法院起诉;3、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受损方可以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降价或者退货;5、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别的损失,受损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情况应当怎样处理呢《民法典》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
    2023-03-01
    406人看过
  • 什么是符合产品责任的标准?
    能够承担产品责任的产品应具备产品存在缺陷、发生损害事实、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坏的条件。以上产品责任的三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产品提供者才能承担产品责任。对于受害人,在产品责任诉讼过程中,必须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确实发生损害事故。而且产品缺陷和损害之间存在近因关系,损害可以赔偿。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据以确定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基本准则。我国《产品质量法》,采取了产品责任的二元归责原则,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对于不同的责任主体承担不同种类的赔偿责任,则采用了多种归责方法。第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在我国产品责任法中,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下列情形:(1)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直接责任(表面责任)。无论是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者,对直接责任(表面责任)的承担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因使用、消费缺陷产品而受到损
    2023-07-07
    486人看过
  • 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责任
    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质量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就应对其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就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构成来看,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产品有瑕疵或缺陷此处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未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不在此列。此处所称的瑕疵或缺陷,是指产品不符合规定或公认的质量标准,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根据规定,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此外,还可以根据一般消费者对安全的期待程度加以判断。2.有人身、财产损害的事实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的事实,主要是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包括致人死亡和致人伤残。财产损害不是指不合格产品自身的损失,而是指由于该不合格产品所导致的该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无论哪种损害,都必须是现实的、确定的。3.不合格产品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这里所称的因果关
    2023-06-06
    229人看过
  • 违法产品质量法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一)对销售者、生产者违法行为的处罚(1)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者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销售伪造产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新产品,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2023-06-06
    303人看过
  • 商品房违约交付的责任有哪些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需严格按照与买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中所注明的交房日期,按时向购买者交付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和条件的商品房。如若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其在合同中应尽的义务或履行义务时未达到约定要求,则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5-09
    275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质量要求是指制造或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其性能、可靠性和安全性满足用户期望。这些要求通常涵盖材料选择、制造过程、功能特性、耐久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 确立明确的产品质量要求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缺陷率,同时增强用户... 更多>

    #产品质量要求
    相关咨询
    •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答:根据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答:根据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
    • 合同签订后交付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的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5
      合同签订后交付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时的处理方法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商确定,协调不能确定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 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2)仍有其他损失的,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 附赠商品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经营者应否承担产品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1
      附赠商品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修理属违约责任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2
      承包人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拒绝修理、返工,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
    • 机械厂生产的机械不符合其产品质量的要求,是否可以要求其产品质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1、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