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期限延长的补充说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0:44:39 239 人看过

1、由于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复杂程度、难易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案件在6个月内能够如期结案,有的案件可能因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形,在6个月内不能如期结案,需要适当延长办案期限,以确保办案质量。

2、法律规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指的应是正常情况下最长的6个月期限加上延长的办案期限一共不得超过12个月,即延长的办案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案情复杂”,主要是指:

(1)涉及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案件;

(2)需要给予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领导人员和下一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以上处分的案件;

(3)涉外或者涉港、澳、台的案件;

(4)涉及金额巨大或者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其他特殊情形”,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案件;

(2)所办案件涉案人员多、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

(3)案件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问题需要报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4)处分决定机关在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过程中会出现发现被调查人员有新的违法违纪事实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办案期限就不能仍按原办案期限计算,而应当从发现新的违法违纪事实之日起重新计算办案期限。

什么是办案期限

办案期限指的是侦查人员必须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审结案件

1、拘留时间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第一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第二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2、侦查过程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可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性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对犯罪嫌疑入作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为了确定死因;公安机关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井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或者开棺检验。对于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可以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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