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继承权怎么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1 02:51:54 99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继承权怎么分配

农村土地收益的继承权分配,首先应遵循被继承人的意愿,即若存在遗嘱,应按照遗嘱中的规定进行分配。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这意味着,土地收益的继承权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分配,确保各继承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农村土地继承的法定顺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农村土地收益的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1.第一顺序的继承者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他们享有优先继承权。

2.若第一顺序的继承者均不存在或均放弃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者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这种顺序的设定,旨在保障与被继承人关系最密切的人能够优先继承其遗产。

三、土地继承的份额分配原则

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如: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这些原则旨在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同时鼓励家庭成员间的互敬互爱、相互扶持。

在分配过程中:

1.继承人之间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的父母土地怎么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继承人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我们所说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说的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就算继承,也只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024-05-06
    84人看过
  • 农村住宅继承权的分配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住宅继承权的分配怎么规定的房屋的继承权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则实际上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了。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需要有效的证明: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二、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1、有效的遗赠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
    2024-02-02
    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怎样继承房子
    农村房屋的继承流程如下:1、注销户籍。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自建房评估。农村自建房继承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等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3、继承公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农村自建房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4、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5、继承登记。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
    2023-03-23
    36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分配多少年再分配
    农村土地30年重新分配一次。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其是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而确定的法律政策,30年不变是指耕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即为30年,到期重新发包,自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024-05-22
    495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分配不合理怎么办
    认为土地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农村如何分配征地补偿农村分配征地补偿: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其应该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细节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二、农民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给城里人吗农民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给城里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土地承包经
    2023-04-12
    489人看过
  • 农村征地,土地承包的补偿款是怎么分配的
    1、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2、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3、是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在分割或者是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需要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来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的,因为
    2023-08-05
    203人看过
  • 农村土地补偿款怎么做继承?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能继承,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农村土地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无所谓继承权。但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3-07-29
    467人看过
  • 怎么继承父母的农村土地证
    继承父母的农村土地证带身份证和土地证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和上述证件,到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如果已经建房,应该凭土地证先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然后再公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一、土地证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根据我国《土地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一)土地总登记;(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三)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
    2023-04-06
    42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重新分配土地吗?
    对于土地确权登记之后,是否会重新分配土地,国家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不过在十九大报告中以及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就提出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就可以看出土地确权登记之后,至少在2057年之间不会开展大规模的土地重新发包分配!国家土地承包制度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而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将会根据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权到户、确权到人;所谓确权到户,即根据土地家庭承包制度,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而确权到人则是指将土地承包家庭中除户主外的其他成员作为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从而保障其家庭成员的土地权益!而对于在土地确权登记之后,土地是否可以重新分配,国家也在新版《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给予了回答,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
    2023-06-03
    499人看过
  • 女儿是否有权继承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女儿不能继承。因为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个人,即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是,农村房屋,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女儿有继承父母的财产吗女儿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遗嘱中有明确表示财产不能继承给女儿,则女儿不能继承父母财产;如果没有表示,则女儿有权利继承父母财产。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
    2023-08-14
    267人看过
  • 关于在农村土地继承权归谁?
    一、农村土地继承权归谁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又,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土地承包法第2章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本法第1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以户为单位,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农村人死后,只要承包方还有其他成员在,土地继续归他们家人继承,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是一家人,因为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本户成员,其他亲属没有继承权,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
    2023-04-29
    477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离婚时是否可分配
    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农村承包土地离婚时是否可分配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应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承包主体资格的。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民法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无损其经济价值,则可按承包户各成员的份额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到离婚后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及当事人双方身体状况、谋生能力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分割。有损其经济价值的,承包土地归一方经营,经营一方可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另一种情况是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2、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亦应区别情况,予
    2023-04-14
    328人看过
  • 农村房屋宅基地土地林地可以继承么怎么继承
    农村土地、林地、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仅拥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而房屋是农民自行修建的,农民具有所有权。【权属来源】土地、林地是由农民进行承包经营,签订承包合同(注:土地管理法37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宅基地是由村民向乡政府申请使用并由县政府批准使用。房屋是由村民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经乡建办、县建设局审批同意,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房。【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应当向乡国土资源管理所申请,经县政府同意后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林地承包应当向县级林业局申请,办理《林权证》。宅基地用地应当向村委会申请,经乡审核,县批准后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也就是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应当向县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比如农作物可以继承,但土
    2023-05-03
    2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未分配土地怎么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0
      农村土地承包时因历史原因未分配土地的农户,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和《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甘政办发[2015]27号)精神,现要求分配承包地的,应按照“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基本原则和“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置。 有集体预留机动地、新开垦土地等可用于调整分配土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能继承,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规定是只能本村户籍子女才可以继承。“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
    • 农村房屋怎么继承?土地怎么继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土地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转移。。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农村土地再次承包会重新分配土地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30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以及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不论死亡、户籍迁出或新生人口、婚嫁迁入等任何原因,造成承包农户家庭部分成员发生增减变
    • 农村土地继承继承女儿有权利继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农村土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然人不可以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