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20:21:58 97 人看过

一、农村盖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处理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房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二、农村盖的房子离婚时处理原则有哪些

农村盖的房子离婚时的处理原则主要包括:

1.男女平等原则:这是宪法和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意味着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在离婚时,无论男女,都有权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为了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尽量考虑如何使财产的使用更有利于当事人的生活和工作,如何使分割后的财产使用更为方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任何一方都不得滥用其权利,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5.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因另一方的过错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离婚,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三、农村盖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写协议

农村盖农村盖的房子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2.离婚意愿:双方自愿离婚

3.子女抚养: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4.房产分割:明确农村自建房的归属,以及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附属设施的处理方式。

5.其他财产分割:简要列出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

6.债务处理:如果有共同债务,明确偿还方式。

7.签字和日期:双方签字确认,注明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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