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债权进行诉讼保全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25:38 439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错误补救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5日 0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交通肇事车辆诉讼保全如何进行
    一、交通肇事车辆诉讼保全如何进行1、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是应该把车辆交还,因为扣押车辆是为了查明事故原因,现在事故原因已经查清,事故责任已做认定,交警不应该再扣押车辆。2、对方只要因当事人的责任而造成损害,其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目的是判决后得以有财产执行)。财产保全有两种,一种是起诉前财产保全(单纯保全车辆程序,然后15日内要起诉,否则法院解除财产保全);一种是起诉前财产保全,起诉的时候一同申请财产保。3、法院财产保全要给保全车辆的裁定书。二、受害者事故车辆怎么保全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一方最关心的问题。(1)一般情况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之后,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队会扣留事故车辆。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所以,被害
    2023-04-27
    427人看过
  • 如何进行离婚诉讼的双胞胎法院判决
    离婚诉讼的双胞胎按照对未成年人最有利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孩子是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判给女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离婚诉讼开庭程序如何进行1、庭审前的准备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3、法庭辩论(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
    2023-07-27
    278人看过
  •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如何进行拯救?
    一、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如何进行拯救(一)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对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单,该催款通知单一定通过快递方式进行,在填写快递单时一定注明催款通知,并保留催款通知的复印件(因原件已寄出)及快递公司的送达回执。(二)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同对方对帐,双方签订书面的带有还款期限的对帐单。(三)公证送达。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同公证人员一起到对方单位送达催款通知,不论对方是否签收,均可达到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目的。(四)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二、破产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还可以申报吗破产债权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人是可以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债权能不能实现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2023-06-05
    232人看过
  • 股权可以进行保全吗如何对股权进行保全
    股权可以进行保全。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股权保全的操作存在一定演变过程。早在2001年时,最高院出过一个文件,法院只要向股权所在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新公司法确立了不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或者股权变更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制度。因此,除了向股权所在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之外,还应当向工商局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避免保全或执行措施上存在一定的疏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点一定要提醒保全法院或执行法院,现实中,有时法院并未对此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冻结股权的目的无法实现。一、股权能保全吗?公司股权是可以被保全,也可以被执行。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根据相关法
    2023-04-04
    442人看过
  • 债权进行保全的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其债权是已到清偿期。对于尚未到期的债权,因处于不确定状态,若此时便进行债权保全,依据不足,对债务人也显示公平。所谓对待给付义务,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有给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确定,不宜对债务人债权采取保全措施。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全部无效,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4、应由债权人提出
    2023-03-06
    279人看过
  •  债权债务模糊不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或不明确时,进行财产保全程序和起诉条件的问题。如果存在争议或不明确,诉讼程序可能无法正常进行,起诉条件也可能不符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情况紧急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以保护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无法弥补的伤害。若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且不明确,则无法进行财产保全程序,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诉讼程序可能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若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则可能不符合起诉条件,因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要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是在情况紧急的时候,不立即进行财产保全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伤害。 【 解 答 】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不 明 确 , 如 何 申 请 财 产 保 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时,债权人可以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其中,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债权人在申请保全时,需要提供具体
    2023-09-14
    47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何进行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复议,否则将无法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而根据该法第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当事人应在六个月内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无法享受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复议后,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国家法律的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 政 诉 讼 期 限 : 多 久 内 必 须 提 出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后,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
    2023-10-09
    482人看过
  • 离婚诉讼进行中,法院如何判定?
    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可判决离婚。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那么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但是如果一方上诉的,届时法院就很有可能会判决离婚了。作为被告,在答辩时,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小孩刚出生老婆要离婚怎么判一般是判给母亲,两岁以下的孩子仍在哺乳期,判给母亲更有利孩子的成长。但是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利于孩子的成长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收集证据是最重要的。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
    2023-07-13
    499人看过
  • 诉前保全反担保如何进行
    收到被担保的裁定书,当事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供一定数量的担保。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相关知识:这里就以交通为例: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诉前财产保全尤其是申请查封被申请人肇事车辆的事件是屡见不鲜。为了能够实现执行的目的,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本文主要指保证金)既能够使申请人排除后顾之忧,又能使被申请人及时使用保全车辆,防止被申请人因保全措施利益受损,促进经济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后规定时间内不起诉的情况下,因对于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笔者并没有找到具体规定),使法院在权力的行使上有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供保证金这种反担保措施是基于申请人在诉前的财产保全申请而存在,虽然车辆查封已被解除,但是提供保证金成为替代方式,仍然适用于《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人不起诉,解除财产
    2023-06-14
    428人看过
  • 到期后如何保障债权执行?——诉讼保全问题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第五百零一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全债权该怎么执行保全债权一般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
    2023-07-06
    54人看过
  • 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的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债权债务诉讼纠纷属于民事诉讼纠纷,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因债权产生纠纷,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请求权的,从当事人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一、欠条诉讼期有多长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23-03-08
    14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对应收债权如何保全
    一、民事诉讼法对应收债权如何保全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应收债权,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时要提供保全财产的线索,法院保全后会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财产保全裁定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
    2023-06-17
    51人看过
  • 债的保全法律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一、债的保全制度债的保全制度是维护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保值状况而确保
    2023-02-24
    373人看过
  • 票据权利如何进行保全
    票据权利如何进行保全?票据法规定五种情形下可以进行票据权利保全,如不履行约定义务,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等。票据权利的保全1、票据保全的目的由于票据具有要式性,因此票据权利人必须持有票据证明自己的权利才能真正享有票据权利,但由于各种原因使得票据权利人丧失了对票据的占有,票据权利人此时为了防止自己的票据权利彻底丧失而行使的权利就是票据保全措施。2、票据法规定几种情形的举例(1)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例如:甲向乙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甲经验收后发现乙给与的货物是伪劣产品,但此时票据已经在丙手中了,依照规定,只要是善意的,已经支付对价的持票人提示付款的,承兑人不能拒绝支付,此时只能先向丙付款,然后甲再基于合同关系要求乙返还票据款或提起诉讼,如果汇票
    2023-06-06
    36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相关咨询
    • 被保全的债权怎么进行诉讼保全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30
      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 该怎么诉讼保全债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8
      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 如何进行保全合同债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19
      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种法定权利,是为保障债权实现而存在的履行制度。代位权的行使是以代位权的成立为基础的。代位权一旦成立,债权人就获得了行使代位权的法律资格,但也必须符合一定的行使要件: 行使主体适格。代位权是债权的固有权能,也就决定了代位权只属于债务人的债权人,同时要求债权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各个债权人具有同等的独立的代位权;债务人具有多个到期债权时,各债权人可以在
    • 如何办理债权诉讼保全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执行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3、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4、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
    • 如何通过诉讼保全债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24
      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