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没有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罪,存在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行为,要结合不同的罪名来确定具体的立案条件,套取国家资金涉嫌诈骗罪的,该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若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应予立案追诉。
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是看套取后续行为,据为己有的是贪污罪,以单位名义私分的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套取金融机构信用资金就是利用虚假业务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方面的信贷资助。套取资金指的是通过虚报项目、投资规模、已完工工程量或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虚报投资完成额,骗取国家建设投资的行为。
二、套取国家资金犯法吗
套取国家资金是犯法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出现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是犯法的。套取国家资金是非常典型的违法范围的行为,这种行为对于国家的资金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失和威胁,会对相关的涉事犯罪嫌疑人处以相应年限的刑罚。
套取国家资金当然属于违法行为,不过,这种行为具体会构成哪种刑事犯罪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套取国家资金的具体表现形式分析。比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申报过程中伪造了国家机关公文,同时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罪名不同,立案标准也有所不同,该行为认定为诈骗罪之后,立案标准是3000元;认定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是10万元;认定为贪污罪的,立案的标准是3万元,这些罪名都需要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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