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执行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7:30:30 272 人看过

死刑缓期执行可以变更满足的条件是:

1.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缓的服刑最低年限为多久

死缓最短15年可以出狱。

如果减刑没有限制,死缓两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5年有期,以后可以减刑。但实际服刑期至少不少于13年,不包括缓刑2年。

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20年。

二、适用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

三、死缓多少年能判缓刑

一般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服刑至少应该是15年以上。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至少应该是20年以上。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去死刑执行怎么变更死刑执行的法律
    法律规定的死刑执行变更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罪犯正在怀孕等情况。停止执行死刑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1999年1月29发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
    2023-08-09
    257人看过
  • 死刑执行的变更规定和条件是哪些?
    死刑执行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
    2024-04-28
    175人看过
  • 合同变更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几种?
    1、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2、合同的变更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4、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一、合同保全的法律特征有什么?第一、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根据相对性规则,合同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与第三人实施一定的行为致使债务人用于承担责任的财产减少或不增加,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时,法律为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允许债权人享有并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这两种权利的行使都会对第三人产生效力,此种现象可以看作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第二、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都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合同根本没有成立生效,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则不能采取保全措施。第三、合
    2023-05-07
    405人看过
  • 死刑执行的变更——停止执行死刑与暂停执行死刑
    (一)停止执行死刑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1999年1月29发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执行死刑前发现重大情况需要改判的案件如何适用程序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2号)规定,对核准死刑的判决、裁定生效之后,执行死刑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的情形,需要改判的案件,应当由
    2023-06-04
    427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变更
    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变更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一、死刑上诉死刑比徒刑有多大可能机会我国立法一方面将死刑作为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也强调要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而死刑复核程序就是慎用死刑在程序法中的体现。若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均需要经过复核程序。死刑立即执行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我国,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即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死缓,是指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般情况下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
    2023-04-01
    132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也可以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也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
    2024-02-02
    391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死刑执行如何变更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一)停止执行死刑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1999年1月29发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执行死刑前发现重大情况需要改判的案件如何适用程序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2号)规定,对核准死刑的判决、裁定生效之后,执行死刑前发现有
    2023-05-01
    465人看过
  • 死刑判完后怎么变更死刑执行
    死刑执行变更的方式为:在具有下列情形时,可以变更,即停止执行:执行前下级人民法院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执行前罪犯具有揭发重大犯罪事实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以及罪犯正在怀孕的。一、死囚怀孕了该怎样处理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的。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
    2023-06-23
    263人看过
  • 执行缓刑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撤销
    执行缓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撤销,具体为:1、犯新罪;2、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4、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3、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执行缓刑过程中漏罪可否撤销缓刑执行缓刑过程中漏罪可以撤销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
    2023-08-10
    234人看过
  •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要满足什么条件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应以债权代位权成立条件为基础: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因为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针对的是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中规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被执行人。另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对不自觉的被执行人的一种带有惩罚性的规定。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不适用此规定。对利息的计算,应该是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计算。(二)到期债权经诉讼或仲裁在执行中,常常遇到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2023-03-15
    346人看过
  • 2024监外执行的保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监外执行的保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监外执行并不要求提供担保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一条,保证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二)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四)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担保人条件和应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1.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的住所和经济收入。2.担保人应当履行下列保证义务:监督被监外执行的罪犯遵守有关监外执行的监督管理规定;发现被担保人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负责赡养或抚养被担保人,照顾被担保人的生活就医,保护被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担保人不愿意继续担保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提出,执行机关应当责令被监外执行的罪犯另行提供担保人,逾期不能提供担保人的,应
    2024-04-20
    237人看过
  • 死刑执行办法怎么变更
    死刑执行在具有下列情形时,可以变更,即停止执行:执行前下级人民法院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执行前罪犯具有揭发重大犯罪事实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以及罪犯正在怀孕的。一、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是什么意思无期徒刑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不允许减刑的情形:1、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2、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3、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四年内不予
    2023-03-26
    445人看过
  • 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能变更抚养关系?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如下: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残或经济收入突然下降而无法保证子女的基本费用,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2、与子女同居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同居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接受子女教育,支付基本生活费用或殴打子女,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3、如果子女年满八岁,另一方有能力抚养子女,则应充分考虑子
    2023-07-04
    197人看过
  • 监护权能变更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监护权能变更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况有:1.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2.夫妻离婚后,对子女有明显不利行为的;3.监护人委托他人的;4.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二、监护人资格的恢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恢复监护人资格的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
    2024-01-14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2022年想要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3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适用缓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适用缓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怎么去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
    • 死刑缓期执行判决需要变更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4
      死刑缓期执行变更的法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应当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布缓期两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观察后效。
    • 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 变更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合同变更要满足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合同变更的类型合同的变更,从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法律上有以下类型: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情况下,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撤销合同,法院裁决变更合同。3、在情事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执行缓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7
      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且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的,可以假释。 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