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空头支票一定构成票据诈骗罪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5:32:40 356 人看过

虽然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严重的票据违法行为,但是并非所有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都与诈骗有关,关键要看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过失签发空头支票的,不构成本罪。

如何认定本项中的签发空头支票行为:

第一,行为人完成了支票出票行为。支票出票是指出票人制作支票并将其交给收款人的行为。支票出票包括两种行为:支票制作行为和支票交付行为。只有两个行为都完成,才能认为支票出票行为完成。如:张某填写了支票并且在支票上签字盖章,然而因故没有使用而将它锁进了抽屉。后因其他事情查到这张已填写的支票,其时张某的支票账户已经出现空户现象。因为张某没有将这张支票交付,所以不能认定为签发空头支票。

第二,行为人签发了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分为几种情况:一是出票时账户内没有资金,持票人提示付款前也未存入资金,账户一直处于空户状态。二是出票时账户虽有资金,但是资金不足,所开票据金额超过存款金额。持票人提示付款前也未补足资金,账户一直处于欠资状态。三是出票时账户内有足够资金,行为人在持票人提示付款前提空了存款,造成账户突然空户现象。在上述情况下签发支票,都认为是签发空头支票。

第三,行为人骗取了他人的财物,指行为人将签发空头支票作为支付手段,实际不付对价地获取了他人的财物。财物一般是商品货物或其他有经济价值的物品。获取是指事实上的占有控制。

认定签发空头支票,关键在于把握行为人对自己银行账户资金情况的认识程度。行为人在签发支票时,对自己在银行账户内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应当具有明确认识,并且在签发支票后,对其账户资金不存入或不补足,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罪过。

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是滥用票据权利进行票据诈骗的另一种常见方式。《票据法》第83条规定: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应当预留其本人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与签发空头支票诈骗的认定类似,在认定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诈骗时,应注意行为人是否出于故意,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另外,所谓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一致,既包括全部不一致,也包括部分不一致,只要是故意使银行审核时拒付即可。

司法实践中发生的,行为人在签发支票后又故意更换其在开户银行预留印鉴之一部或全部如何认定?笔者认为,这种情形与签发支票后抽逃资金使支票不获支付的情况是类似的,其实质还是一种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行为。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更换预留印鉴以使其签发的支票不获支付,就完全符合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当然,如果行为人因正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代理人更换等变更预留印鉴,致使先前开出的支票被拒付的,则另当别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付款的条件。实践中,我国很多地区在支票业务中都使用支付密码。如果行为人签发密码错误的支票,同样会被银行拒付。另一个实践中常发生的问题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的密码不一致,但与预留印鉴一致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能否定为票据诈骗行为?这是票据诈骗罪立法中的一个明显漏洞。上述行为是一种很典型的票据诈骗行为,与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一致的支票进行诈骗几无二致,但是印鉴毕竟不同于密码,即使对印鉴做扩大解释,也无法包含密码。因为新《刑法》第194条对此无明文规定,所以对上述行为不能按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一致的支票行为定罪,只能以普通诈骗罪论处。

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做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①汇票、本票在签发时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保证票据兑现,如果明知账户没有资金或者没有资金保证,却仍然签发汇票、本票,就是一种诈骗行为。所谓无资金保证,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在承兑汇票、本票时不具有按票据支付的能力。关于汇票、本票无资金保证的认定标准,认为应该以汇票、本票到期付款时没有票据支付能力为认定标准。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逃避票据支付义务,骗取他人财物,其罪过特征是明知自己银行账户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而且明知自己所签发的汇票、本票不能得到承兑或者保证,仍然故意签发汇票,本票。所以,行为人的认识包括对银行账户资金状况的认识和对所签发的汇票、本票是否能够得到承兑或者保证的认识。

②所谓虚假记载是指在汇票、本票上记载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除票据签章以外的票据记载事项的行为。一般从以下几点认定票据虚假记载行为:一是在票据上记载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票据事项;二是记载事项只能是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如果记载的是虚假的签名和印章,则属于票据伪造;三是必须在票据有关事项的空白处直接记载。四是虚假记载必须出于诈骗目的。票据虚假记载和票据的变造区别在于:前者直接将虚假事项记载于票据上的有关事项空白处,而后者是将票据上已有的记载事项内容加以更改。在刑法上,在出具汇票、本票时实施虚假记载,也是票据权利人实施的一项票据诈骗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空头支票相关文章
  • 什么是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不是空白支票
    空白支票是指:单位签发的没有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没有付款日期,没有付款金额,而已经加盖了印鉴的支票,有时也包括未经签章的支票。该种支票一般在无法提前确定购货单位或购货金额的情况下使用。该支票一旦丢失会给单位造成损失(谁拣到了都可以在上边无限制的填写使用金额),因此,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空头支票是指: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套用银行信用,破坏结算纪律的行为,在我国,银行按规定要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按票面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另外(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
    2023-04-21
    432人看过
  • 开空头支票可以报警诈骗吗
    开空头支票可以报警诈骗。构成票据诈骗罪的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开票人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不构成犯罪。一、开空头支票罚款标准是多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停止执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二、什么情形不构成票据诈骗呢不构成票据诈骗的情形:(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2023-03-09
    238人看过
  • 开具空头支票或可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下列情形中的第四条指: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根据该条,构成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进行诈骗行为,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而不是由于企业内部缺乏管理或资金转让、结算等方法的原因。(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的行为。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是指票据签发人在其签
    2023-06-06
    456人看过
  • 远期支票是空头支票吗
    不认为是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远期支票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是“即期支票”的对称。票面上载明的支票日期在实际支票日之后,其目的在于推迟付款日期的支票。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规定:支票应见票即付,不得另订付款日期,禁止签发远期支票,以避免因付款期限过长而产生空头支票的后果。
    2023-04-21
    72人看过
  • 空头支票多大金额算诈骗
    一、空头支票多大金额算诈骗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的就构成诈骗,这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194条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开“空头支票”是诈骗吗开空头支票不一定构成诈骗。如果故意开具空头支票,且具有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骗取财物金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一、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
    2024-01-19
    299人看过
  • 法律规定空头支票算不算诈骗?
    一、空头支票算不算诈骗?空头支票有可能算诈骗,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构成票据诈骗罪。什么是“空头支票”在我国票据法中规定为:“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空头支票影响支票信用,我国严厉禁止签发空头支票。虽然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严重的票据违法行为,但是并非所有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都与诈骗有关,关键要看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过失签发空头支票的,不构成本罪。二、如何认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第一,行为人完成了支票出票行为。支票出票是指出票人制作支票并将其交给收款人的行为。支票出票包括两种行为:支票制作行为和支票交付行为。只有两个行为都完成,才能认为支票出票行为完成。如:张某填写了支票并且在支票上签字盖章,然而因故没有使用而将它锁进了抽屉。后因其他事情查到这张已填写的支票,其时张某的支票账户已经出现空户现象。因为张某没有
    2024-01-17
    157人看过
  • 空头支票诈骗50判刑多久
    一、空头支票诈骗50判刑多久诈骗5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民间借贷会转变为诈骗或集资吗?1、民间借贷可能会转变为诈骗或集资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是不会转化为刑事诈骗的,如果借款人借款的目的是非法占有,骗取出借人款项的,本身就是诈骗行为,不存在转化问题。2、当涉及诈骗时,第一时间是及时归还并找到受害人道歉和赔偿。(1)有良好的认错态度会减刑,如果能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书那样是最好的,律师也可以在这些方面去争取。(2)注意一定安抚亲人情绪不要让人在看守所做任何过
    2024-01-07
    106人看过
  • 潍坊空头支票诈骗案破获
    4月21日讯男子王某代潍坊一家公司储存货物,却偷偷将货物卖掉,后因他向公司开具空头支票而被发现。近日,诈骗近40万元的他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0年。2003年8月底,辽宁男子王某注册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2005年5月份,潍坊一家进出口公司与他的公司签订协议,由王某的公司储存一批1000多吨的废纸。2006年2月份,与他有来往的山东某集团急需一批废纸,他就在未通知进出口公司的情况下,偷偷将近300吨废纸运了出去,但他没收到钱。为了隐瞒真相,他想到了向潍坊这家进出口公司购买废纸的法子,于是在三个月后,他就与进出口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购买790吨废纸,价值100多万元,并约定货款在合同签订两天后支付。此后第三天,他又把其中的260多吨废纸以近4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但这笔钱并没有交给进出口公司。经进出口公司的多次催要货款,王某只得出具了一张支票。可进出口公司在取钱时发现,这是一张空头支票,于是在20
    2023-06-06
    74人看过
  • 如何对签发空头支票判刑
    基本案情被告人郁某系某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以该置业公司向某工地提供钢材为由,与某金属材料公司达成协议,郁某先支付人民币5万元现金,随后以支票的形式付清剩余货款,向某金属材料公司购买了总计价值人民币49万余元的钢材。嗣后,郁某分别开具了两张剩余货款总计金额为人民币44万余元的支票给某金属材料公司。支票被解入银行后,因存款不足而遭退票。此后,某金属材料公司未再找到郁某本人。分歧意见对被告人郁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郁某的行为应构成票据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郁某的行为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郁某虽然使用了空头支票,但是诈骗行为发生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关系是其诈骗行为得以实施的基础,因此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法理评析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
    2023-04-21
    296人看过
  • 骗取48万货物后开出空头支票涉嫌票据诈骗被捕
    骗取某电缆厂48万货物后,竟然开出空头支票忽悠厂家。1月26日9时40分许,涉嫌票据诈骗的广东佛山籍旅客欧某在衡阳火车站落网。今年41岁欧某中专毕业后,在广州做生意。2012年6月2日,欧某和佛山市某电缆厂签定销售合同,厂家就供货给欧某销售,到2012年10月底,付给欧某的货物货款共483231.8元。欧某开出两张支票,但是电缆厂经理招某去银行兑票时,发现两张支票都因余额不足而被退票。招某多次找到欧某付款,欧某避而不见。2013年12月20日,因无法联系到欧某,招某到广东佛山市报警,欧某被通缉。
    2023-06-06
    226人看过
  • 签订合同后签发空头支票诈骗有什么法律后果
    分歧意见对被告人郁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郁某的行为应构成票据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郁某的行为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郁某虽然使用了空头支票,但是诈骗行为发生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关系是其诈骗行为得以实施的基础,因此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法理评析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侵犯的客体不同。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合同诈骗罪侵犯的也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交易秩序。其次,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侵犯的侧重点不同。票据诈骗罪危害的主要是通过票据的流通和使用活动体
    2023-06-03
    128人看过
  • 防止“远期支票”变成“空头支票”
    3月1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听取两高报告,执行难等问题再次引发公众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某新近日就此问题接受央视《中国法治报道》小撒探会专访,他透露,执行难的问题在未来五年之内将大有好转。(3月10日央视《中国法治报道》)看到这则新闻标题,首先是心头一喜:法院的执行难将好转!然后一念:为什么是未来五年之内,而不是未来十年或者一年?五年的根据是什么?解决执行难有多少路要走?五年的日程安排怎样?具体看完内容,才知道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需要具备五个条件:一是要有一个严格的有效的破产制度,二是要有一个健全的、完善的信用制度,三是要有整套的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机制,四是要有一套严格的协助执行的机制,或者是反干扰、反干涉的机制,四是要有一套法院自身的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显然,如果这五个条件不能具备,甚至,至少有一条不能马上具备的话,那么,五年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就会成为一个漂亮的肥皂
    2023-06-06
    341人看过
  • 冒用他人票据构成票据诈骗罪?
    【冒用他人票据概念】是指非票据权利人假借票据上记载的权利人的名义行使票据权利,骗取其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例如:被告人一天在路上拾到一提包,发现包内有一张某厂的空白转帐支票,印鉴齐备。顿生歹念。第二天冒充该厂的工作人员,使用这张转帐支票,在商店购买了价值16000元的物品,事后案发。该人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认定冒用他人票据行为,应该注意:①如何理解“他人票据”。在本罪中,行为人使用的票据通常情况下是票据权利人真实有效的票据。首先,被冒用的被害人是票据权利人或者是票据出票人,或者是合法持票人。非票据权利人不是被冒用的对象。其次,冒用的票据一般是真实有效的票据。至于虚假的票据、作废的票据在有些情况下是否也可以成为冒用对象,比如伪造、变造或作废的票据。多数学者认为,冒用他人票据中被冒用的票据本身应是一种直接有效的票据。笔者认为这有不妥之处,通常情况下行为人冒用的票据是他人的合法有效的票据,但是
    2023-05-03
    132人看过
  •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造成损失,背书人有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支票的出票人和背书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三条因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支票的出票人和背书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收到空头支票该怎么办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通俗得说,就是当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对方签发支票用于支付定金、结算货款等,但是去银行承兑时,发现对方存款不足以支付,此时该支票就为空头支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因此,如果公司收到空头支票,可
    2023-12-14
    351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更多>

    #空头支票
    相关咨询
    • 票据诈骗中签发空头支票都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票据诈骗方式有哪些(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则不构成此项犯罪。(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这里所
    • 可以签发空头支票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1
      签发空头支票是不可以的。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
    • 为他人开具空头支票构成刑事诈骗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涉嫌票据诈骗罪,应当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 开空头支票是否构成犯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9
      开空头支票有可能涉嫌金融票据诈骗罪,但在主观上必须要有进行骗取财物的故意,才构成犯罪。如果是单位内部缺乏健全的支票管理制度,对转账制度管理不严,把盖有印鉴的支票交给采购人员随身携带,而采购人员并不清楚本企业在银行账上有多少钱,如果购买大量货物,结果造成空头支票的情况,或者一些银行、金融机构在办理结算、转账、汇款等业务时“压单”、“压票”,使原本按正常期限应当到账的款项被拖延,单位有时可能会误以为钱
    • 空头支票诈骗罪是如何认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我国对于空头支票诈骗罪是否构成有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本案支票持有人甲塑料制品公司请求付款时,出票人乙服饰有限公司在付款人处的账户无款可付,故乙服饰有限公司所签发的支票,正是票据法所禁止的空头支票。在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