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的母亲住在养老公寓,单独外出看病时失踪;孙先生的父亲以购买牙膏为由离开福利院,后被发现溺亡于河道中。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近年来老人的子女、家属与养老机构之间的纠纷有增加趋势,养老机构是否尽到护理义务成为争议焦点。
吴名遂绘
张女士的母亲住在养老公寓,单独外出看病时失踪;孙先生的父亲以购买牙膏为由离开福利院,后被发现溺亡于河道中。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近年来老人的子女、家属与养老机构之间的纠纷有增加趋势,养老机构是否尽到护理义务成为争议焦点。
办案法官指出,一些人将父母送进养老院就觉得可以一劳永逸、不管不问,而一旦老人出事,就向养老院狮子大开口,这样的心态是错误的。
老母外出看病失踪老母外出看病失踪
女儿状告养老公寓
去年10月8日,张女士将母亲送至养老公寓入住,并签订入住协议书。老人虽有些腿脚不便,但思路清晰。根据张母的健康状况和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其护理等级被确定为三级,即张母在请假后可自主决定离院外出,该约定也得到了张女士的签字认可。
一个月后,张女士致电母亲无人接听。当向养老公寓询问时,却被告知老人昨天外出看病后就一直未归。张女士焦急万分,去派出所报案。负责办案的警官表示,派出所已找到当天接载张母的出租车司机,司机表示当天从养老公寓接张母上车,最终将其送达张女士所居住的小区。但此后,再无关于张母下落的任何线索。
今年3月份,张女士将养老公寓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面对指责,养老公寓有话要说:张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护理等级为三级,其可自由出入,一般情况下外出无需陪同。事发后,养老公寓积极配合张女士及其家人寻找张母,已尽到了职责。
经过调解,养老公寓表示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付1万元,张女士接受了这一方案。
【法官说法】
作为子女,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与父母分开居住的,应该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不能认为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后,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就得到了减轻。作为养老机构,应该与老人及其家属签订好护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和执行规范的护理制度、程序,避免纠纷发生。
抑郁老人意外身亡
福利院被判担责25%
孙先生是家中独子,母亲已经去世。看着父亲一天天变老,认知能力和行为也有异常,而自己无法天天在家陪伴、照料,孙先生便将父亲送到福利院。去年6月15日,孙先生与福利院在入住协议上签字。附件中,孙先生写明:我不同意老人能自主决定外出。
而在入院体检结论中,孙父也被载明有抑郁倾向。入住七天后,福利院制作了观察评估表,记载孙父不主动说话,不与人交谈。9月初的几次护理交班报告上,也都记录其情绪反常。
9月12日上午,孙父以购买牙膏为由,在门卫处填写《请假外出登记表》后离开福利院。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下午2时许,公安部门从某河道里打捞上一具尸体,经福利院辨认系孙父。
悲痛之余,孙先生与福利院交涉赔偿事宜,却未能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酌定福利院承担孙父死亡所致损失的25%。
【法官说法】
本案中,从孙父抑郁倾向和入院后认知、情感能力及情绪反常等记录看,不允许自主外出有利于保障其生命安全,符合法律精神、人之常情和老人利益。福利院未履行合同约定,擅自允许孙父自主决定外出,客观上为事故发生提供了外在时空条件。这样的疏于管理,为意外发生提供了条件,却非决定因素。据此,法院酌定福利院给付23万元。
据观察
养老机构有委屈老人家属带怨气
2013年至今年6月,浦东法院受理涉养老机构纠纷32件。其中,纯粹是老人与养老机构间的纠纷为15件,有同住老人或院外人等第三方因素介入的4件;合同纠纷13件,包括护理人员疏忽大意致老人失踪或损伤等合同瑕疵案、工作人员不专业致老人延误治疗等违约案。
从诉讼情况看,公立养老机构缺口巨大,面临入住需求压力;民营养老机构多数处境艰难,心中常有委屈;老年人则觉得护理不到位,带有怨气。浦东法院惠南法庭辖区是浦东养老机构聚集地,惠南法庭庭长徐平对此深有体会。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系统发力。在纠纷预防上,关键在于严格落实入住人员分类管理、合理看护的规定,并明确将摄像头等列为必需设备。这样做,能增强养老机构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防范伤害事故的发生。对于责任承担,可通过建立专门基金、强制购买商业保险并予以财政扶持等,分担养老机构伤害事故责任风险。
今年6月1日,《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正式施行,鼓励社会开办养老机构。专家建议,可以根据资金规模、实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复合型和单一型,分类管理,实现分流养老、各取所需。
(来源:解放日报)
-
新密法院执结赡养纠纷案让九旬老人老有所养
237人看过
-
老年人在养老院争执中受伤,养老机构需承担责任
282人看过
-
养老院老人受伤养老院赔偿吗?
77人看过
-
老人从养老机构出走,意外身亡,养老机构应否担责
100人看过
-
养老院收养老人协议
224人看过
-
老案件中户外受伤案、精神赡养类诉讼近年渐增
350人看过
养老院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并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是专为接待自理老人或综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更多>
-
养老金纠纷案例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你是说你的案子法院已经判决?你养老金交了多长时间了,这需要和执行局等人沟通,你欠了多少的债务,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促进医养结合,推动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定点范围。将县(区)、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
-
养老机构虐待老人会不会构成虐待罪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26养老机构虐待老人不会构成虐待罪,虐待罪的犯罪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而且又是同一家庭的成员。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
老人与养老院纠纷哪个部门管辖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81、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养老院是指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目前公办的养老院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敬自由的原则。2、养老院的主管单位是所在地地的民政部门,即:民政局等。
-
赡养老人纠纷可以起诉到检察院吗(赡养老人起纠纷)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8赡养纠纷是家庭的内部矛盾,如果严格依据法律办事的生硬判决反而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更无助于家庭和睦关系的建立。应以维系亲情为重点,充分考虑纠纷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采用多种方式、运用各种途径开展调解劝说工作来解决赡养纠纷是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在实际调解中我们要做到“三心”,即耐心、细心、真心。要找准矛盾的焦点,找准法律和道德的结合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要从法律的角度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开导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