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子女该办理什么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06:29:01
370 人看过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一、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二、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武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子女如何办户口
258人看过
-
如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475人看过
-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证怎样办理手续
500人看过
-
收养子女应该到哪里办理收养程序?
55人看过
-
未办理收养手续,起诉“继子女”赡养能获支持吗?
143人看过
-
收养子女需要去哪些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4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办理继子女收养手续的条件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 2、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再婚。 3、再婚的另一方有收养继子女的意愿。 4、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不论是自愿离婚还是判决、调解离婚,均应明确表示愿意送养。 5、八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必须明确表示愿意被收养为养子女,等等。 6、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
-
外国人收养子女怎么办理收养公证手续?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81、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收养登记地的具有办理涉外收养公证资格的机构办理收养公证。2、根据《》第20条的规定,涉外收养应经以下法定程序:“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
-
收养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手续是什么啊?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7办证对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依法登记结婚; (二)本市户籍; (三)夫妻双方依法生育1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 (四)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
-
夫妻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夫妻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收养手续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1、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申请书;(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4)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份健康检查证明。 3、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
收养孩子办理手续都需要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61、领养孩子的,需要办理领养登记手续。 2、当事人领养孩子后,应当向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民政局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看当事人是否符合领养条件,民政局审查后,认为女方确实符合领养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领养关系成立后,当事人与孩子确立父母与孩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