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前两次还有必要继续盘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52:11 278 人看过

继续询问不是刑事强制措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不包括继续盘问。因此,继续盘问不是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后判刑吗

被刑事拘留,最后被判刑的可能性极大,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具体需要经过法院审理才能知道是否会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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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查明案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更多>

    #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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