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能够不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要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他并不一定要由公司的员工担任,能够由任何获得公司法人授权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既然不一定是由公司员工担任,则就不一定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员存在劳动关系吗
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员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家政公司仅起中介公司作用,从中收取中介费,家政人员的工作内容及薪酬等均由家政人员与雇主自行协商确定,并由雇主直接支付给家政人员薪酬,且家政公司并不对家政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这种情况下,家政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家政人员由家政公司派往雇主家服务,家政人员的工作内容及薪酬均由家政公司与雇主协商确定,由家政公司支付给家政人员工资,家政人员不与雇主直接发生关系。这种情况下,家政人员属于家政公司的员工,与家政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员工不随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够要求赔偿的吗
能够。因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但是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n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n(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n(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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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劳动者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9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是没有合同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备下列情形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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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到底存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4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 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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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借钱和公司有关系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9法人代表借钱和公司没有关系。公司法人个人借款与公司并没有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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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与快递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快递公司与快递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5快递员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中,很多快递员工作时自备交通工具。对于此种情形中快递员与快递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较大争议。 第一种观点,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快递员每送达一件快递物品,公司支付若干元,没有保底工资,也就是快递员完成了送达才有报酬,没完成则没有,尤其在快递员自备交通工具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从这两点看,快递员和快递公司之间是民事关系中的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