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找哪个机关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4:40:53 95 人看过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一、如何对卫生行政部门的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

公民认为卫生行政部门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拆迁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工伤鉴定不上级如何处理

工伤鉴定不上级可以享受到医疗待遇及停职留薪待遇。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申请书致送机关是哪个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致送机关是哪个?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需要向区县人民政府或处罚单位上级单位的法制科申请。二、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哪些问题?行政复议应当载明哪些内容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行政复议工作实践,复议申请书大致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三)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四)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虽然说以上这四项都是复议申请书的必备内容,但最核心的还是第三项内容,因为它是复议申请的关键。关于申请复议的要求,必须写明对哪个被申请人的何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同时明确复议请求:包括对被申请人错误的决定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对被申请人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要求必须尽快作为,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的要求依法赔偿等等。关于申请复议的理由,必须写明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情况和依据;申请人认为被
    2023-04-13
    383人看过
  •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复议机关主要有哪些呢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复议机关主要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复议机关是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复议机关是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复议机关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注意: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如果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复议机关是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复议机关是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的复议机关是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被撤销的行政机关的复
    2023-06-12
    304人看过
  • 具有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一)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二)对市(地、州、盟)公安局(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申请行政复议;(三)对县(市、旗)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市(地、州、盟)公安局(处)申请行政复议;(四)对城市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撤销后还可以加重处罚吗行政复议后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的,原行政处罚决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是不会再处罚的,更不会存在加重处罚的情形。《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
    2023-04-04
    392人看过
  • 行政拘留 复议机关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拘留仍要执行。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一、打架拘留保释要多少钱打架拘留保释每天需要缴纳两百元。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以不予行政拘留,不服行政拘留,按每天200元,交纳2000元保证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行
    2023-03-05
    493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什么是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
    2023-04-24
    298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原则上是行政机关吗
    行政复议原则的主要内容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既要体现我国各项法律制度共同具有的共性原则,即一般原则,又必须遵循对行政复议全过程具有实质性指导意义的特殊原则。[1]一、行政复议的一般原则行政复议的一般原则是指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手段所必须遵循的,对解决其他纠纷也适用的行为准则。行政复议的一般原则主要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事人在复议过程中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回避原则和公开审理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这是解决各种争议或纠纷的最基本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行政争议时,要尽可能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细致地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包括物证和书证),在充分调查研究、客观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公正地作出裁决,而不是凭主观臆断,更不能掩盖事实,循私枉法;以法律为准绳,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唯一标准。从实体法上看,行政复议既
    2023-02-26
    485人看过
  • 哪些机关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在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立的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我国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另一种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因此,复议机构的设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构;2、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复议机构。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和支持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和调整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机关及其管辖(一)行政复议机关1、概念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2、行政复议机关包括(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2)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机关(3)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二)行政复议管辖1、概
    2023-07-17
    384人看过
  •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复议机关为哪里
    一、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复议机关为哪里1.如果是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则应当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而言,若是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复议机关为两种选择:1.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2.上一级主管部门。二、哪些主体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主体主要是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些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受害人:当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了某公民的合法权益时,该公民可以作为受害人申请行政复议。例如,某公民因行政机关的违法拆除行为而遭受
    2024-07-23
    241人看过
  • 关于授权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是哪些?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时,行政复议机关是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是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行政复议机关是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以外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行政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人民政府。(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
    2023-02-16
    103人看过
  • 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对
    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进行审查,并要做出行政复议裁决,该审查主要是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一、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二、卫生行政复议与卫生行政诉讼的
    2023-03-23
    84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受理哪些行政复议案件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征收税款的行为;加收滞纳金的行为;审批减免税和出口退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保证金或纳税担保的行为。(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包括:①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②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4)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没有结清或没有提供纳税担保的纳税人通知出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的行为。(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扣缴税款;拍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抵缴税款。(6)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对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没收其非法所得。(7)税务机关拒
    2023-06-13
    15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复议机关
    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会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会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如还是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那么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按复议决定重做的行政处罚能再申请复议吗1、对按复议决定重做的行政处罚可以再申请行政复议,因为根据复议决定撤销重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第四条
    2023-07-22
    125人看过
  • 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09]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功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巴中市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调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在不违背法律和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协调工作,引导案件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活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进行
    2023-06-06
    486人看过
  • 申请撤销婚姻证行政复议机关是哪个?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撤销婚姻等行为是以民政部门的名义做出的,所以当事人既可以向该民政部门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即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复议。一、省政府行政复议在哪儿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复议,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从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那天起六十天之内,都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3-03-09
    247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分别指哪几个?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9
      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
    • 怎么找行政复议机关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5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这个行政复议机构和机关有哪些不同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7
      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 哪个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有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
    • 要向哪个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2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简介: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按照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