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10:07:00 78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劝导,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4、诉讼。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2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转包经营权纠纷的常见形式
    承包合同效力纠纷,即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承包合同履行纠纷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侵权纠纷。如发包方违法收回已经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不经承包人同意收回承包地或强迫原承包人放弃承包地搞土地流转。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在乡镇以及县级郊区的城乡交接地带,由于城市开发、城镇化、工业化与农户土地上利益的保护二者产生冲突,土地征用以及补偿和善后处理往往涉及多名承包户,此类案件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一、发包方可以调整承包地吗承包期内发包人调整承包地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调整指的是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小范围适当调整,调整只限于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第二,在承包人发生了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调整土地时,并不是必然发生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调整,如果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了机动地,或者有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或者有承包
    2023-06-21
    395人看过
  • 承包土地经营合同的承包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承包土地经营合同的承包程序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包一般应当遵循下述程序:一是选举承包工作小组。一、私家土地征收补偿款归谁机动地,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以后可能进行的调整而预先留出的土地。机动地属于村集体共同财产,村民享有共同使用权。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土地承包出去之前应该要召开村民集体会议,经村民同意后才可进行土地承包或流转,村民拥有这些土地的共享收益权。二、村委会是否有权出租集体林地村委会拥有出租集体林地的权利,但是出租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
    2023-03-10
    73人看过
  • 经营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一、请求事项:1.履行经营承包合同;2.赔偿违约造成经济损失二、事实理由及证据:1987年1月双方经过协商同意签定一份经营承包合同发包方为××省××公司法人代表刘经理;承包人公司职工靳××;承包期限规定从1987年1月至1990年1月根据合同第六条经营自主权规定:包括业务经营权财务管理权劳动工资奖金分配权等自合同生效后月月有盈利全体从业人员在奖金方面比过去得到了实惠
    2022-11-14
    18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中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抵押吗?
    很高兴回答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中涉及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抵押这一问题,以下就是最佳答案:当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原则上禁止设立抵押,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下允许抵押,即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可以设立抵押。目前对是否应允许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抵押融资争议较大,但一般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还是会受上述条件限制。新的规定出台尚需时日。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出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置的下列权利才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23-08-08
    33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流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怎么写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流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流程如下:1.承包方填写换发申请书。2.村委会审核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3.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4.财政所进行审核,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5.镇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6.以上资料一同报上级部门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在省土地承包系统平台进行登陆,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在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怎么写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基本信息;2.承包经营的方式;3.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4.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5.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6.违约责任等。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作用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作用有: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2.
    2023-06-23
    367人看过
  • 处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理念和思路
    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激增,农地承包合同纠纷已成为三大涉农案件(其余两类为农村税费纠纷和农村征地纠纷)之首。兹有一案例:1999年10月,崇明县绿华镇绿湖村村民施*明与该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补充协议》各一份,双方约定村委会将集体农田发包给施*明经营,并区分确权田和经营田,对确权田部分采用家庭承包的方式,对经营田部分则作为专业承包,收取高于家庭承包的较高租金。双方另约定,农业税、劳动积累、水资源费、农机修理分摊费按每亩68元另外结算。2003年初,崇明县人民政府发布了《致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内容为调整农业税收,即每亩土地收取的农业税标准(不含附加费)统一为41.76元。施*明获悉后,以原合同约定承包费违反国家规定及“公开信”内容为由拒绝支付2002年度的承包费。2003年5月,村委会从市政府下拨给
    2023-04-05
    9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土地承包纠纷
    如何处理土地承包纠纷。集体流动用地应当在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公开协商的方式承包。严禁秘密经营、强权承包经营。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履行合同。为保证流动土地承包合法、合理、公开,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所有流动土地承包必须经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审核。任何人不得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给他人。原合同期限较长,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需要调整的,按规定的合同期限调整;按规定终止合同的,按新的合同期限签发。流动土地承包收入纳入集体积累。(2)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于从事其他业务或劳务输出的农民,要支持和鼓励他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收益权,不得强迫、阻碍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截留、截留农民承包土地转让收益。我们应该坚持流通的程序。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合
    2023-05-31
    372人看过
  • 属于土地承包经营的形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2.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方式有:(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农村土地一般不可以继承。农村
    2023-03-04
    23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案例是什么样的?
    基本案情:黄某与黄某系同胞兄弟关系。1995年某村土地调整,黄某分得地名为“南玖亩地”承包地2.98亩及“王坟地”承包地1.96亩,黄某分得“洋灰地”承包地3.57亩及“小崩地”承包地4.24亩。双方为耕作方便,口头协议将各自的承包地互换,黄某用自己的“南玖亩地”及“王坟地”与黄某的“洋灰地”及“小崩地”进行互换,互换后双方未进行变更登记。1998年某村进行土地调整,黄某与黄某的土地未进行调整,互换后的土地仍按互换前登记在各人名下。黄某与黄某对互换后的承包地各自管理耕种至2009年秋,期间双方未提出任何异议,黄某与黄某称均开荒增加了土地面积,其中“洋灰地”面积增加至4.385亩,“小崩地”面积增加至7.39亩。后南水北调工程将“洋灰地”征用4.385亩,“小崩地”征用1.574亩,土地补偿标准是每亩27792元,青苗补偿费标准是每亩869元,“洋灰地”和“小崩地”的土地补偿款共计16561
    2023-04-13
    38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纠纷的四种解决方式
    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直接磋商,自行解决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既省时、省力、省钱,也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化解矛盾。2、调解调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彼此信得过的第三人斡旋,通过相互谅解、让步,达成一致,解决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的当事人发生纠纷后,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或者其他组织调解解决。但是无论在哪一种机构(个人)主持下调解,都必须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这种自愿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任何情况下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如果事后反悔,仍然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调解协议只要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设)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有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形式,就可视为民事合同。这种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起诉时,法院
    2023-02-21
    3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研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集体通过与农户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下放给农户,而保留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农业生产中长期存在的按劳分配的难题,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使家庭承包责任制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方式,成为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趋突出,特别是在中央鼓励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激励下,随着土地的收益显著提高,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往往会遇到以下疑难问题。一、合同性质的认定如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进行定性,直接影响到处理该类合同纠纷时的法律适用,是适用民法典,或适用民法等。关于农村土地
    2023-05-05
    16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发包方是谁
    一、土地承包经营发包方是谁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包方主体明确为两个:1.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发包,这主要适用于那些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情况;2.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发包,这同样适用于上述土地归属情况。当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时,发包方则相应地变为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对于国家所有但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发包方则包括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二、土地发包有哪些生效要件土地发包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即能够独立地订立合同并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这是确保合同主体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基础。2.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即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得到了准确和完整的表达。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和后果,避免出现误解或欺诈等情况。3.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
    2024-07-20
    25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与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区别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承包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人民政府应当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对承包方取得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可见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密切联系又有重要区别的不同概念。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土地本身权属不清的,两个以上发包方对同一块土地向不同的承包方或均要求向同一承包方发包的,显然案件的本质是土地使用权纠纷。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3、提到土地使用权,更多层次是从管理的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划分和确定,体现的多是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主要依法调整;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一、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25
    55人看过
  • 新出生婴儿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案
    某村何某于1981年结婚,1982年12月24日生有一男孩,何某所在的生产队于1982年11月30日确定了实行了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及土地分配方案,1983年1月实施分地时何某只分得夫妻两口人3.5亩的承包土地。何某认为儿子已经出生依据政策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分地时应多分一口人承包土地。于是找到公社管委会主任要求给予解决。公社委派公社民调主任前往该生产队调解,最后调解意见是何某生育的男孩享有土地承包权,但是应以土地分配方案确定的时间结点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该男孩在出生前承包土地方案已经确定。因此,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权利在这次土地分配后再次调整土地承包时才何以实现,双方无意见。本案何某认为儿子已经出生依据政策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错误的。家庭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期待权,所有未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承包权人,在一个法律状态下期待新的经营机会,获得经营机会的情形包括:1、因人地矛盾突出调整土
    2023-04-22
    3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怎么起诉到法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2
      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28条第二项
    •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协商不了怎么办(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协议书)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4
      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电话: 第三人:姓名住所:联系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一案,向镇(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经镇(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纠纷各方达成共识内容,各方当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履行协议的期限等)。 本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各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 调解员: (村)调解
    • 农村承包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纠纷表现形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8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类型和表现形式。 1、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制”,即“责任田和口粮田”区分承包制度,导致村民要求及时收回责任田并按照家庭联产方式重新分配,而原来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 2、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对土地承包不依法进行管理;很多土地荒
    • 土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2
      土地承包侵权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土地转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3-11
      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用益物权性和其生产要素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能够活跃经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农户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的。但《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关系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应经发包方备案。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