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产生与具体的传统文化有很大的关系。在西方国家行政法制发展之初,把政府定位在“国家守夜人”的层面,认为“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因此人们对政府的目标只限于规范羁束的行政行为,行政法的任务也停留在以制定法衡量政府行为的合法性。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行政职能日渐强化,政府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也日渐膨胀,人民日益感受到它的威胁,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人类认识到必须对自由裁量权加以限制,从而产生了自由裁量权的限制理论。自由裁量权的产生有诸多复杂的原因,但笔者以为最主要的则是由于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的不断复杂化,法律规范在客观上不能全面、准确、具体地加以规范之,必须赋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这不仅仅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也是实现个案公平的需要。
如果在社会关系非常复杂的情况下,使用同一标准,一个模式去处理不相同的事务,必然要发生不公平的结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并非与法不相容。法治所要求的并不是清除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而是法律应当能够控制它。法律容许自由裁量权的适度扩大,事实上是被广泛作为解决现代法律与行政关系的权宜之计。现代社会管理中许多事情必须留给行政人员去酌情处理。
自由裁量权是所有与职责相对的权力中的一个要素,因而美国行政学者伯纳德·施瓦茨认为:“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的核心。行政法如果不是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法,那它是什么呢?”那么何谓行政自由裁量权?各学者的解释不尽一致。但如果对这些定义加以概括总结的话,无外乎分为广义和狭义的两种:广义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具有选择余地,如有学者认为,“凡法律没有详细规定,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事件时,可以依照自己的判断采取适当的方法的,是自由裁量的行政措施。”
狭义的观点,则认为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规范的处分部分存在裁量余地。因而不论是广义的理解,还是狭义的定义,自由裁量实质是一种明辨真与假、对与错的艺术和判断力,其中的道德和政策成分要大大高于法律。也就是说自由裁量权是一个在实际生活中形成的词,是斟酌决定的自由,处理的权力(权限)。行政自由裁量权则是指行政机关在特定的情况下依照职权,选择做出与否、以何种适当、公正的方式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因而表现为对行政权一定程度的处分,这一点与行政诉讼和解的性质可以说是不谋而和的,也就为和解提供了理论基础。
-
房贷风险种类及产生原因具体是怎样的
465人看过
-
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滥用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411人看过
-
金融债权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
340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产生原因具体是怎样的
386人看过
-
产生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360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处罚的具体量罚是多少?
425人看过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
关于具体的仲裁裁决书范本是怎样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16写清申诉方被诉方的姓名,其次写明案由,双方争议的内容及各自陈述的意见,写明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裁决的理由,写明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目。结尾总结裁决结果,所需费用。
-
房改房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房改房产生的争议究竟有哪些原因及其原因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51.《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据此,房改房产生的原因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建设投资为国家、单位统包,而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
-
关于非法行医罪的行政处罚及裁量标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1法院对非法行医罪的裁量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患者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
关于学校需要学生户口本原件的原因及解决方法重庆在线咨询 2025-01-11学校需要学生的户口本,一方面是为了核实学生的学籍情况,另一方面也是对学生户口的一种统计。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他们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会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在我国,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
-
瑕疵履行的发生原因及其构成条件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11、所谓瑕疵履行,通俗地讲,就是当事人一方虽然履行了合同义务,但不完全符合合同的约定,又不足以影响相对方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瑕疵履行与完全履行相对应,是对违约方区别于根本违约的违约行为。 2、有几个要素构成: 第一,义务人履行了义务; 第二,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第三,义务人的瑕疵履行不足以构成根本违约。 3、瑕疵履行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交付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但不足以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