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5:43:23 226 人看过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指一方(承包人,即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并交付他方(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所委托的基本建设工作,而发包人按期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价款或报酬的合同。

一、工程质量检验人员的组成及检验程序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筑工程质保金多久可以退?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修复

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三、如果施工许可证需要监理合同备案吗?

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

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2、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承包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吗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一、建设工程合同是否能分包建设工程合同可以能分包,发包人可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也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但是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多个承包人。二、建筑工程合同能够转让吗建筑工程合同是可以转让的。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三、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哪几种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
    2023-03-25
    13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一、装修合同属不属于专属管辖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无效情形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无效情形如下: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分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三、分包合同与谁签订分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一般承揽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
    2023-03-04
    15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三)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三)2、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九、服务条款无。十、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3、由于甲方未按合
    2023-04-23
    346人看过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承包人主要任务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承包人的主要任务有: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完成施工任务;3、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
    2024-05-21
    105人看过
  •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是什么
    法律咨询: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与合同关系的两种可能性是什么?律师答复:业主与分包商直接签订合同,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商签订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发包中,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利益。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回扣或其他好处的方式承包工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造价由承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采用招标方式授予合同的,其费用约定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
    2023-05-02
    13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是什么,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也是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建筑工程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一般合同纠纷。一、建设工程合同是什么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比较常见以下几种承揽合同:1.加工合同即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为其加工制作成特定产品,定作人接受产品并给付报酬的合同,亦称来料加工合同。如服装店为人缝制衣服;装裱人为人裱字画。2.定作合同即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原材料,为定作人制作特定产品,定作人接受产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如木器厂用自备材料为定作人制作家具。3.修理合同即承揽人为定作人修复损坏的物品,使其恢复原
    2022-06-08
    49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有哪些权利义务,什么是建设工程发包人
    建设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组织工程验收,接受建设工程并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发包人是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有能力支付工程价款的当事人。一、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权利义务有: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2.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3.组织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对及时检查,没有及时检查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
    2022-06-24
    23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的勘察
    一、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的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二、施工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一、工程造价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2023-04-23
    46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范围什么被包括?
    一、工程承包范围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如可以填写土建工程,或者填写土建、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也可以更具体一些,填写是否包括采暖卫生与煤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等专业工程的安装以及室外线路、管道、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二、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1.建设全过程承包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为了有利于建设和生产的衔接,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
    2023-03-25
    283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时间:2010-04-19来源:中国人大网作者:刘维娜点击:次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也称作业主。此外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即成为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即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由于一项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过勘察、设计、施工等若干过程才能最终完成,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023-06-09
    40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确认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1、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3、结算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2024-04-23
    123人看过
  • 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叫什么合同
    总包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
    2023-06-15
    492人看过
  • 在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
    2023-03-13
    364人看过
  • 新建住房建设工程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新建住房建设项目的承包范围是什么?1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一级企业:可以承揽单项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1)40层及以下、各种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二)建筑高度240米及以下的建筑物;(三)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区或者建筑群。二级企业:可以承揽单项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一)28层及以下、单跨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120m及以下建筑物;三级企业:可以承揽单项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1)14层及以下、单跨24m及以下;建设项目划分可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部分。如厂房土建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等。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单位工程的主体结构和主要部位划分,如土建中的土方工程、打桩工程等。子项目是子项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子
    2023-05-02
    7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承包是指企业(承包商)通过投标等方式承接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承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责任和风险的一种承包方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承包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多个层次。 工程承包企业需要... 更多>

    #工程承包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承包, 建设工程的承包规则及建设工程的承包规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的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是指通过招标投标,在竞争中获得合同,并组织实施以至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二、建设工程的承包规则有哪些(一)承包单位只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且不得允许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或者自己借用他人的名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三)是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责
    • 违反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承包人有什么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0
      违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责任如下: 一、勘察设计质量差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勘察设计单位应继续完善设计,减免勘察设计费,直至损失赔偿。 二、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发包人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改造。
    • 承包建设工程有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3
      承包建筑工程种类繁多,分类方式也很多,这里主要按承包范围划分承包方式。 1、建设全过程承包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
    • 联合承包建设工程合同书怎么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现在这个建设工程合同书的,可以这么写: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遵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工程项目报建和市招标办备案,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1、名称: 2、地址: 3、规模: 4、结构及层数: 5、发包方式: 6、发包范围: 7、年月天。 8、质量要求。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定本
    • 承包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未验收承包人是否有权解除已承包的建设工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1、股权转让后,应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法人代表变更后,也应进行变更登记。2、“公司股权转让(法人代表变更)是否有义务告知承包人,或必须先解除承包合同”:(1)有义务告知承包人。(2)不能解除承包合同。理由是: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仅是代表公司的代表人变更,公司做为独立的法人没有发生变动,公司对外签定的承包合同仍然对公司有效,如果擅自解除合同,是公司违约,应对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附:相关依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