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4、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纪检组谈话一般不超过几个小时
不能超过24小时。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监视居住是多少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八条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是否所有刑事案件都有规定的报案期限?
271人看过
-
案情是什么,案件是怎么定的?刑事案件是怎么定期限的?
81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办理刑事案件?
298人看过
-
公安机关规定了刑事案件的结案期限吗?
329人看过
-
刑事案件是否有限制期限?
1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办案期限及有关数据有哪些
254人看过
-
民事案件有刑事案件怎么办的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81、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 2、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 3、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
刑事案件一直无结案,有没有规定期限放人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8政府部门有证据才能抓人,送交法院判决结案,没证据或证据不足在一定期限应该放人,你要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也可告他说赔偿你的一切损失和精神赔偿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的刑事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是怎么规定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3法律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立案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的报警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一律接受。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
案情是什么,案件是怎么定的?刑事案件是怎么定期限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7刑事案件期限定法: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期限为20天;但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期限为十日;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
刑事案件的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8保释期间犯罪嫌疑人的限制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