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肩负市场监管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新城区工商分局加强对消费维权的指导,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更熟悉新《消法》规定,把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广泛利用媒体效应,扩大宣传层面和范围。通过报刊杂志等形式,对新《消法》进行宣传与解读。目前,分局在内蒙古电台、电视台,呼和浩特市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十多次新《消法》报道;在内蒙古日报蒙文版,晨报,商报,北方新报,呼和浩特市日报、晚报,法制报等近十家报刊进行了宣传;并通过新华网,中国·呼和浩特市政府网,内蒙古新闻网,新民网等十余家网站进行了宣传,扩大了宣传层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利用大型活动,更加有效的传播新《消法》知识。充分利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于3.15当天在阿尔泰游乐广场主会场设立了50个宣传台,同时与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卫生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宣传新《消法》,极大提升了宣传的效果和力度。仅此一项活动,分局就组织175人参加,发放宣传资料品12000份、现场受理投诉33件,网上受理31件,当场解决11件,受理咨询51件。
三是结合五进活动,走近基层做宣传。不定期发放宣传手册、张贴画,在农村、社区、学校、商场、企业进行实地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分局在保和少乡开展了3次普法宣传活动,进驻工业大学、海拉尔小学开设新《消法》知识讲堂;近日,在三水小区、颐高数码广场、华联超市金兴店前广场、维多利超市体育场店、昭君饭店等社区和商场显注位置张贴大型宣传画20张。
四是层层传递式培训教育,最大化实现宣传效能。为让消费者明了自身权益,让经营者知道其应担负的义务,分局首先在系统内组织从机关到基层工商所一线干部60余人进行培训,接受过培训的干部继续组织辖区市场主办者进行新《消法》。截至目前,辖区已有十个市场近2000户经营者通过培训熟悉了新《消法》。通过这种层层传递的培训方式,分局把新《消法》的亮点、义务、方式及时传达出去,力求让全社会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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