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中名义股东如何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08:58:14 463 人看过

一、非法集资中名义股东如何判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对于没有实际管理权限的名义股东一般是不会处以刑事处罚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股东会股东缺席如何办呢

股东会股东缺席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则可以与该股东进行沟通,了解该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真实意图,可以通过受让该股东股权方式让其退出公司,若协商不成,可以采取比如增资扩股方式对其股权比例进行稀释,直到其股权比例不影响股东会正常经营。若稀释行不通,则可能得考虑以公司僵局为由诉请法院判决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主张股权,必须证明已经真正出资。隐名出资人向公司主张股权的,必须首先证明其有出资行为,出资行为是其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权的内心真意的外在表示。

2、实际出资人变更工商登记成为股东,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半数以上股东明确作出承认或者同意隐名出资人股东身份的意思表示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1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非法集资股东怎么处理?
    一、非法集资股东怎么处理?非法集资股东参与犯罪属于主犯的按照全部罪行判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非法集资案件怎么处理的?1、案件受理案件受理实行属地管理,由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受理登记制度,确定部门及人员负责案件的受理工作,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对不属于非法集资性质的举报线索,由行业主(监)管部门作出终结受理结论,并向举报人回复。(2)对管理职责明确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由行业主(监)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受理。(3)对案情复杂或超出部门
    2024-01-25
    500人看过
  • 第二个房东因非法集资被判刑如何
    1、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罪的,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
    2023-05-07
    109人看过
  • 非法集资罪判多少年非法集资如何处理
    1、刑法中没有非法集资罪的罪名规定,对于日常生活中的非法集资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2、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个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2023-02-17
    119人看过
  • 非法集资利息拒还如何定义
    拒拒还非法集资利息,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如果没有妨碍司法机关工作执行收缴的话,不会至于判刑。第五项规定了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
    2023-03-29
    340人看过
  • 论名义股东与名义股东的区别
    1、在册股东不参与公司股东会决议,明显股东直接参与股东会有关决议。2。注册股东不分红,个别情况收取一定的借名费。第三,名义股东没有实际投资行为,往往规避现行法律的禁令。即使与隐名股东有协议,也不排除表见股东的身份;第四,注册股东退股难。因为不存在实际投资行为,如果要退股,除了《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例外,即使有工商登记或者登记备案,如果不能提供实际投资证明,一旦公司或其他股东提出异议,法院很难予以支持。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显见股东享有与其他股东相同的权利,但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册股东的权利在发生纠纷时得不到保障,处于不利地位。虽然尚未写入法律文件,但在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公司法》第三次解释的出台,为解决实践中的纠纷提供了一条途径,下一次《公司法》的修订将更加完善。
    2023-05-31
    332人看过
  • 股东名册上未更换名义的股东的地位如何?
    依据股东名册的对抗效力,股权的受让人如未进行名义更换,则不具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不得对公司主张股东权。同时,即使受让人未进行名义更换,受让人仍具有实质上的股东资格,在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关系中可以主张股东权。股权受让人等股权的取得者,通过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即取得形式上的股东资格,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公司也应该将名义更换后的股东名册上的股东视为其股东,向其发放股息,派发新股,发出会议通知等。公司在为这些行为时,如果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即使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并非实际上的股东,公司也可以免责。《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024-04-19
    107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非实际出资如何反映
    隐名股东如何不实际出资?隐名股东成为股东的过程是实际投资者取代名义投资者。这一过程需要公司对其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包括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在公司章程上记载或者在公司协助下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有限公司隐名股东的披露需要得到其他股东的认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不损害有限公司的人文合作。实际投资者取代名义股东成为股东的事实,实质上类似于有限公司股权的对外转让,即接受“新股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款规定:“实际投资者要求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出具出资证明书,记入股东名册,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公司章程中记载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节类似于《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股份对外转让的有关规定,即:,公司名称明确、对外转让股份,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的是,这里的其他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也没有义务在他们不同意时购买。隐名
    2023-05-07
    100人看过
  • 消费型股东算非法集资吗
    一、消费型股东算非法集资吗消费型股东只要涉嫌集资,那么就是非法的。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二、股东的责任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股东资格善意取得的条件1、股票本身有效;2、股份具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3、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4、取得
    2023-06-16
    435人看过
  • 如何判断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
    1、认定公司股东是否完成了出资义务可以用银行进账单进行证明。单从股东转账给公司本身看不出来是否是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还得结合该款项的性质判断,比如有备注转账性质是出资款的,数额和股东持有的出资额能够对应的,则该笔款项一般属于出资款。2、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后,应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4、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律师补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023-05-06
    75人看过
  • 名义股东如何强行退出呢
    要清退股东需要和对方协商,购买对方的股份。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4-15
    462人看过
  • 在中国非法集资法律上是如何判刑的
    一、在中国非法集资法律上是如何判刑的1.非法集资犯罪只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集资诈骗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
    2023-06-18
    474人看过
  • 在我国法律上如何定义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一、犯罪手段具体手段(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
    2023-02-17
    258人看过
  • 股东名册的法律意义何在?
    股东名册法律效力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名册具有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中,只有记录在股东名册上的人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名册具有对抗作用。即使股份因法律原因和方法受让,如果不以名义更换,也不能对公司行使股东权;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由于股东名册具有推定效力,股东名册中记载的股东具有正式的股东资格。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023-07-11
    352人看过
  • 非法集资到底是如何定义的呢?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具体规定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
    2023-04-29
    4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非法集资名义股东案中是怎么处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4
      非法集资案件中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自然名义股东也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除非名义股东为公司直接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此种情况属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即单位承担罚金部分,有直接负责人或者主要责任人承担自由刑部分。
    • 法律规定名义股东怎么处理非法集资案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非法集资案件中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自然名义股东也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除非名义股东为公司直接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此种情况属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即单位承担罚金部分,有直接负责人或者主要责任人承担自由刑部分。
    • 如何确定非法集资股东的刑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5-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个人或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应当受到刑事起诉。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 如何区分非法集资中的非法集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1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 股东如何实现名义股东退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8
      要清退股东需要和对方协商,购买对方的股份。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