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法定理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5:21:27 396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上述材料中被告没有权利去申请回避的,因为根本不知道或者不能证明法官与原告是否有何种关系。

其次如果有权利申请,被告要求书面回复,是否书面回复还是口头回复应该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民诉的第48条规定

一、回避的法律后果

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法院决定同意申请人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退出本案的审理或诉讼;法院决定驳回回避申请而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判或诉讼。

二、回避的程序

回避的提出,可以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是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参与诉讼的人员主动自行提出。回避应当在案件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回避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具体程序为: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除了适用于审判人员外,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以及勘验人也是同样适用的。而如果这些人发现自身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可以自行回避。若是当事人发现有法定回避情形,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们回避,此时申请回避的方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14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什么前提出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什么制度回避制度。即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于他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的法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有权提出申请回避;上述人员,如果认为自己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需要回避时,也应自行回避。合议制度。即除简单的民事、经济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之外,均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委员会制度。即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设立由院长、庭长和有经验的审判员参加的审判委员会,作为集体领导审判活动的组织形式。两审终审制度。即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有权上诉,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有错误
    2023-02-27
    1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回避的规定与近亲属范围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公司的股东会以隐名股东的身份来假借他人的名义来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中不出现该出资人。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是怎样的呢?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首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办法和依据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具有股东身份,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若受让人需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民事诉讼法回
    2023-07-03
    3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什么时候提出回避申请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什么时候提出回避申请1、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二、哪些情形需要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2023-06-17
    262人看过
  • 如何处理法院回避诉讼的申请
    法院对回避申请的处理是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对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对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且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刑事诉讼辩护人申请回避可以的吗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回避对象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等,不包括辩护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在决定撤诉之前,侦查人员不得停止侦查。侦查人员不得停止侦查。当事人对驳回撤销申请的决定不服的,能申请复议一次。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适用回避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2023-07-25
    329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复议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解决回避问题依法应当运用“决定”的法律形式,它既可以采用书面方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口头的决定应当记录在案。对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将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于自行回避或者指令回避的审查和决定,则不必告知当事人。有关回避的决定一经作出,一般即具有法律效力,其中,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法律如此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回避权的充分有效的行使,有利于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避免案件的延迟处理。对复议后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提出复议请求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1)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
    2023-06-14
    477人看过
  • 民事案件回避申请由什么人作出决定
    一、民事案件回避申请由什么人作出决定1、民事案件中,回避申请由不同的人作出决定:(1)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2)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二、回避的程序是什么1、回避的提出回避的提出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回避。二是可以自行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但应当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法官和其他有关人员自行回避的,应当向审判长、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理由。2、申请回避的时间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3.回避的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
    2023-06-17
    339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申请了回避了,民事诉讼法官回避规定的理由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6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共规定了5种理由: 1、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本人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本人接受
    • 法院的民事诉讼中,民事回避申请驳回是怎么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30
      《民事诉讼法》粼5条规定,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可见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并用。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应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申请回避则是仅属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
    • 申请了民事诉讼回避民事诉讼回避申请的复议期限是多久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1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 2022年在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回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10
      1、申请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2、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3、《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 回避申请民事诉讼的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