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撤职处分者要降低级别,且工资待遇也要受到影响;撤职处分期间(两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撤职案提出后,其处理程序有两种:一是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由“一府两院”和主任会议直接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二是对于撤职案指控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尚不清楚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暂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而是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后的常委会议根据调查结果报告审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撤职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可以就撤职案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理由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得当发表意见和看法。在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会议上申辩。就撤职案所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等提出反驳意见,为自己申辩和辩护,然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撤职案提请常委会会议采用无记名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
辞职和离职的区别有哪些?
辞职、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一)辞职即辞去职务,指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这样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者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岗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
离职的原因可能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可能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辞职一定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只是标明劳动关系已解除,无法确定是哪一方提出的。例如用人单位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给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里面会载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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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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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被除名和辞职的差异甘肃在线咨询 2025-01-141、两者性质有别。开除是依据《公务员法》规定的一种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对被开除的公务员,需向上级机关报备。而辞退则是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被辞退的公务员仅在不适合继续任职的情况下才能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2、两者的后果不同。不同被开除的公务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终身不得再成为公务员。而被辞退的公务员的后果相对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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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雇员工和员工自愿离职的差异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11. 如果员工因违反单位规定或违法行为被辞退,单位无权要求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单位非法地解雇员工,则有责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如果员工主动辞职,则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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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约撤回和撤销的差异青海在线咨询 2025-01-29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要约撤回发生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它们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生效前发生的,而后者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特别注意。首先,要约人必须要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其次,要约人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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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差异在哪河北在线咨询 2021-08-26根据相关的规定,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身份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特殊主体;而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手段多样,最为主要的是利用职务之便;而盗窃罪是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而且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上仅限于窃取或骗取。 3、侵犯的对象范围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限行为人所属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没有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