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破裂如何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0:21:48 83 人看过

同居关系破裂后,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由双方进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

1、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3、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发生争议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6、子女抚养的处理同离婚纠纷。

一、未登记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未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此时男女双方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是指男女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或债务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没有登记结婚是否可以离婚

可以,但不应称之为离婚,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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