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认定工伤有什么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05:48:41 483 人看过

一、劳动者认定工伤有什么纠纷?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因为不愿承担工伤赔偿费用或怕被安监部门检查和处罚,不肯申请工伤认定或阻挠工伤认定的。

2、用人单位否认与受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从而不愿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不愿承担工伤待遇等相关支出的。

3、客观事实不明或相关证据不足,使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劳动部门三方对是否属于工伤有争议的。

4、医疗诊断为复合伤病等,难以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造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诊断结论有争议的。

5、用人单位对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不服而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的。

6、劳动者一方对认定不是工伤的结论不服而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的。

7、受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或存在争议,提出再次鉴定的。

8、受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医疗费用及其他工伤待遇的承担(包括应承担的项目、计算标准、计算方法)存有争议,用人单位一方拒绝按劳动者要求支付,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的。

二、劳动者认定工伤的流程是什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未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所引发的纠纷属于工伤纠纷,这类纠纷需要协商解决;认定工伤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相关的材料,该部门受理之后会在15天内进行审查,审查无误之后会在60天内作出鉴定结论,会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通知劳动者,若是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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